(2015)鄂掇刀刑初字第00171号强奸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2-11-23 阅读次数:
审理法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案 号: (2015)鄂掇刀刑初字第00171号
案件类型: 刑事
案 由: 强奸罪
裁判日期: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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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以掇检捕诉刑诉(2015)1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某某犯强奸罪,于2015年11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案系发回重审案件)
审判人员
审判长张昆
代理审判员王凯瑞
人民陪审员王国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书记员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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