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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掇刀刑初字第00171号强奸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2-11-23 阅读次数:

审理法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案  号: (2015)鄂掇刀刑初字第00171号
案件类型: 刑事
案  由: 强奸罪
裁判日期: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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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以掇检捕诉刑诉(2015)1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某某犯强奸罪,于2015年11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案系发回重审案件)

审判人员

审判长张昆

代理审判员王凯瑞

人民陪审员王国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书记员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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