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106刑初400号 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4-07-04 阅读次数: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6刑初400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2〕3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颜某犯集资诈骗,于2022年8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于2022年8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长 陶琛怡
审 判 员 高 欣
人民陪审员 孙咏梅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书 记 员 包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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