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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06刑初400号 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4-07-04 阅读次数: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6刑初400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2〕3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颜某犯集资诈骗,于2022年8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于2022年8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长  陶琛怡

审 判 员  高 欣

人民陪审员  孙咏梅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书 记 员  包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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