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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沪0110刑初593号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4-07-03 阅读次数: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0刑初593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杨检刑诉〔2022〕4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2年11月28日立案受理。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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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长  刘惠珠

人民陪审员  何建华

人民陪审员  张顺发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法官 助理  蒋 丽

书 记 员  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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