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110刑初593号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4-07-03 阅读次数: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0刑初593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杨检刑诉〔2022〕4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2年11月28日立案受理。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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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长 刘惠珠
人民陪审员 何建华
人民陪审员 张顺发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法官 助理 蒋 丽
书 记 员 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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