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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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劳社[2004]20号
【发布日期】 2004.02.16 【实施日期】 2004.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待业与待业保险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劳社[2004]20号)
各县、区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4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2004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4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条主线,解决三个重点,完善四个体系,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千亿合肥”的奋斗目标,抓住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两条主线,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三个重点,建立完善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培训先行、市场调节、政府引导为主要内容的促进就业工作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体系,以法律法规为支撑、执法监察为手段的维权体系,全面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一、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巩固和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把加快经济发展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措施,把扩大就业的目标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提倡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社区公益性组织和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的功能,树立全市再就业品牌。2004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5万个,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7万人,安置“4050”人员4600人,农村新增劳务输出2.3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加大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再就业政策咨询服务制度,广泛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回访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再就业先进典型争创评比活动,力争使各县区、各街道(乡镇)、各社居委都有再就业先进典型、再就业工作亮点。加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全年发放额不少于830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继续推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保关系接续等“一站式”服务,全年免费提供职业介绍8300人次。继续加强再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五)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等各项培训工作。全年免费再就业培训1.5万人,实施创业培训500人,培养新技师220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努力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面。
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继续加强扩面征缴工作。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采取强制性措施,要求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单位都必须参保,凡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的单位实际使用人数都应列为参保对象,凡地税部门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都应作为参保缴费的基数,实现在非公有制企业扩面征缴工作的突破。年末,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3.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8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9万人,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5万人,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率均达90%以上。
(七)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项目,全年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八)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向社区移交工作,年末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社区管理服务率达60%以上。
(九)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完善市级调剂金制度,加快市级统筹步伐。积极研究制定外来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办法,配合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修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
(十)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实行单位参保缴费公示,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总结推广用好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
(十一)继续深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困难企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政策,完善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资金筹集机制。规范医疗保险服务,简化业务经办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用药和诊疗项目管理为重点,强化定点协议管理,研究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
(十二)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十三)继续巩固和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理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规范业务管理,加强基金监督,防范基金风险。积极做好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调研,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三、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和完善三方机制。宣传贯彻《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私营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重点处理好集体劳动争议。
(十五)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设,做好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加强对各类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切实维护改制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加大对国有、集体企业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指导,督促企业事业单位规范操作,依法维护改革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遏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加大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查处力度,逐步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加大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制度和主办监察员制度。
(十八)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的管理制度。开展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情况的检查,积极探索守法诚信情况等级制度和评估制度的建立,对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好的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激励企业建立信用机制;对严重违法的单位要依法处理,并在媒体曝光。
四、做好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十九)继续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县以下城关镇和重点乡镇的劳动保障机构建设。
(二十)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一期工程建设目标,实现市、县(区)、街道、社居委四级劳动保障工作网络的联接。
(二十一)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政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2004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将加速推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社会事业将加速发展,劳动保障部门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尤其是建立加工制造基地、发展民营经济,培养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职能作用,为全市实现“千亿规划”、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贡献。
【发布日期】 2004.02.16 【实施日期】 2004.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待业与待业保险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劳社[2004]20号)
各县、区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4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2004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4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条主线,解决三个重点,完善四个体系,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千亿合肥”的奋斗目标,抓住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两条主线,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三个重点,建立完善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培训先行、市场调节、政府引导为主要内容的促进就业工作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体系,以法律法规为支撑、执法监察为手段的维权体系,全面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一、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巩固和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把加快经济发展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措施,把扩大就业的目标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提倡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社区公益性组织和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的功能,树立全市再就业品牌。2004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5万个,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7万人,安置“4050”人员4600人,农村新增劳务输出2.3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加大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再就业政策咨询服务制度,广泛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回访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再就业先进典型争创评比活动,力争使各县区、各街道(乡镇)、各社居委都有再就业先进典型、再就业工作亮点。加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全年发放额不少于830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继续推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保关系接续等“一站式”服务,全年免费提供职业介绍8300人次。继续加强再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五)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等各项培训工作。全年免费再就业培训1.5万人,实施创业培训500人,培养新技师220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努力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面。
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继续加强扩面征缴工作。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采取强制性措施,要求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单位都必须参保,凡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的单位实际使用人数都应列为参保对象,凡地税部门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都应作为参保缴费的基数,实现在非公有制企业扩面征缴工作的突破。年末,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3.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8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9万人,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5万人,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率均达90%以上。
(七)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项目,全年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八)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向社区移交工作,年末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社区管理服务率达60%以上。
(九)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完善市级调剂金制度,加快市级统筹步伐。积极研究制定外来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办法,配合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修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
(十)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实行单位参保缴费公示,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总结推广用好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
(十一)继续深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困难企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政策,完善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资金筹集机制。规范医疗保险服务,简化业务经办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用药和诊疗项目管理为重点,强化定点协议管理,研究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
(十二)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十三)继续巩固和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理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规范业务管理,加强基金监督,防范基金风险。积极做好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调研,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三、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和完善三方机制。宣传贯彻《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私营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重点处理好集体劳动争议。
(十五)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设,做好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加强对各类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切实维护改制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加大对国有、集体企业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指导,督促企业事业单位规范操作,依法维护改革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遏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加大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查处力度,逐步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加大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制度和主办监察员制度。
(十八)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的管理制度。开展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情况的检查,积极探索守法诚信情况等级制度和评估制度的建立,对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好的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激励企业建立信用机制;对严重违法的单位要依法处理,并在媒体曝光。
四、做好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十九)继续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县以下城关镇和重点乡镇的劳动保障机构建设。
(二十)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一期工程建设目标,实现市、县(区)、街道、社居委四级劳动保障工作网络的联接。
(二十一)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政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2004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将加速推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社会事业将加速发展,劳动保障部门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尤其是建立加工制造基地、发展民营经济,培养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职能作用,为全市实现“千亿规划”、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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