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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合肥市地震局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0-3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合肥市地震局

发文日期2011年12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震〔2011〕72号

施行日期2011年12月28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机关各处室、监测中心:

《合肥市地震局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合肥市地震局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档案工作,不断提高干部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合组〔2011〕270号文件要求,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合肥市地震局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一、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质量

成立局干部档案工作领导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并履行干部档案审核日常工作。

凡归档干部档案均按要求建档管理,不得缺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所有经审核缺项需补充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经局领导签字核准,方可补充制作后归入干部档案。按照干部管理制度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盖章的缺项材料,由办公室联系请示予以补办。


二、 审核范围和时间

这次我局干部档案审核范围为本局管理的全体科以下干部档案(包括离退休人员)。

审核时间为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确保在2012年3月中旬前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市委组织部。


三、 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

1、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2、档案“三龄两历"(含工作经历)是否一致;

3、档案材料手续是否完备;

4、档案中有无错装、混装的材料;

5、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四、 责任处室

由局办公室负责完成此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任务,确定专人具体承办,各处室及原档案管理人员协助办理。按照《干部档案审核主要检查验收项目标准及处理办法》认真审核整理干部档案,全部审核整理工作完成后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准备和工作总结。有关档案材料涉及处室和个人的,有关处室和个人要积极协助。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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