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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2022〕 21号1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2-01-30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2〕 21号

刘罡:

你因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1月14日

抄送:合肥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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