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主席令第24号--农业部部长职务任免
-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是否应不予执行[2007]中国贸仲沪裁字第224号仲裁裁决请示的答复
- (2017年)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
- (1990年)法经字(1989)第24号《关于一方未按联营合同约定投资经营,联营合同是否成立,另一方单方投资经营责任如何承担问题的请示》
- 皖司许〔2023〕524号6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 (1992年)司法部公证司(92)司公函024号“关于能否为李超媛赴台继承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复函”
-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4号通告要求做好不合格银杏叶药品召回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 (1983年)发文机关劳动部,财政部,国务院生产办公室 发文日期1992年03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劳薪字〔1992〕24号 施行日期1992年03月2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一个时期,在落实中央工作
- (2024年)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企业变更公告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4号
- (2024年)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624号(农业水利类132号)提案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