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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124号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2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12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三期)第一次续发行已完成招标工作。根据国债发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5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50亿元。

二、 本次国债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5.11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37%。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8月12日进行分销,从8月14日起与原发行部分35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三、 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三期)相同,即起息日为2024年6月15日,票面利率为2.53%,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12月15日支付利息,2074年6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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