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徽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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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4]33号
【发布日期】 2014.11.10 【实施日期】 2014.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气象综合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徽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4〕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气象局牵头制定的《加快推进安徽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0日
加快推进安徽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气象现代化,力争到2020年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根据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安徽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合作协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三个强省”和建设“美好安徽”的气象保障需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深化气象改革,加快推进气象装备、技术、人才、台站以及气象管理等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气象预报预测、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全面提升气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福祉安康的水平。
(二)主要目标。与全国气象现代化同步,到2020年建成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重点领域和行业发展气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活力和气象人才影响力显著增强,我省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同期先进水平,若干领域达到国内同期领先水平,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三)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气象监测网络,提高气象监测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和时空分辨率;进一步加强气象预报预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预报预警准确性、时效性和信息发布覆盖面;进一步加强风能、太阳能、空中水资源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估和利用保护能力建设。重点推进安徽省中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工程二期、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气候预测及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撑工程、皖江城市带防洪减灾气象保障工程、寿县国家气候观象台、合肥(滨湖)气象科技园、马鞍山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淮南综合气象探测与防灾减灾预警中心、池州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以及市、县气象“十二五”规划项目等建设。
(四)加强专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在建立环境、交通、旅游、能源、城市内涝等相关专业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的基础上,做好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大力提升专业气象服务能力。重点推进环境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巢湖湿地生态综合治理气象服务工程、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气象保障工程、池州优良生态环境保护气象服务工程、黄山生态旅游气象监测网、淮北临涣煤化工基地环境气象监测预警中心、沿江综合交通气象服务示范区、山岳型景区旅游气象服务工程、黄山世界旅游气象公园、天堂寨旅游气象服务中心、淮河流域防汛抗旱气象服务工程、淮河王家坝防汛气象服务中心、万佛湖旅游气象服务中心、森林火险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城乡综合治理“智慧气象”工程建设,为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行业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五)加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中央财政“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国家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工程等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村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推进安徽省粮食增产气象保障服务工程、皖北国家级农业气象示范基地、江淮之间综合农业气象服务工程、皖南和大别山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工程、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直通式”服务工程、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县和气象灾害防御乡(镇)、省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涉农资源集成中心、“三农”呼叫中心、农业气象物联网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气象为农服务和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
(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作业机构及运行保障机制,构建跨区域、综合、立体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与作业体系。重点推进合肥都市圈人工增雨基地、淮北地区人工防雹增雨基地、江淮分水岭地区人工增雨基地、大别山水库蓄水人工增雨基地、皖南森林防火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和合肥、蚌埠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按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加快推进标准化作业点建设。根据各地需求,及时组织开展抗旱、森林灭火、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事件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七)加强气象现代化保障体系建设。适时出台相关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强化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政策保障与支持。依法将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投入渠道。加大对气象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促进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将气象干部和科技人才培养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和人才引进计划。推进公共气象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提升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在土地征用、项目报批和配套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比照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现代化推进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工程等手段,切实抓好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落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九)加强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现代化建设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气象事业发展经费。省气象局要会同省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加大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十)加强进程评价。由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气象局)牵头,会同省相关部门,对各市气象现代化进程进行评价,突出跟踪服务,加强动态监测,及时调整评价指标,完善推进举措。具体评价办法由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
附件: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及进度安排表
序
号
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
时间
进度
1
安徽省中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工程二期(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
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
2017年底前
2
气候预测及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撑工程
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底前
3
城乡综合治理“智慧气象”工程
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5年底前
4
合肥(滨湖)气象科技园
合肥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20年底前
5
寿县国家气候观象台
省气象局,六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底前
6
皖江城市带防洪减灾气象保障工程
芜湖、合肥、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7
沿江综合交通气象服务示范区
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8
淮河流域防汛抗旱气象服务工程
蚌埠、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滁州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9
环境气象监测预警工程
省气象局、省环保厅,各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前
10
巢湖湿地生态综合治理气象服务工程
合肥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11
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气象保障工程
黄山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20年底前
12
池州市优良生态环境保护气象服务工程
池州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13
森林火险气象监测预警工程
省气象局、省林业厅
2017年底前
14
山岳型景区旅游气象服务工程
省气象局、省旅游局,六安、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风景区管委会
2017年底前
15
淮北、亳州、淮南、马鞍山、池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
淮北、亳州、淮南、马鞍山、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前
16
淮河王家坝防汛气象服务中心
阜阳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17
安徽省粮食增产气象保障服务工程
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
2015年底前
18
皖北国家级农业气象示范基地
宿州、淮北、亳州、蚌埠、阜阳、滁州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19
江淮之间综合农业气象服务工程
合肥、淮南、六安、马鞍山、芜湖、铜陵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20
皖南和大别山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工程
宣城、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21
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直通式”服务工程
省气象局、省农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7年底前
22
合肥都市圈人工增雨基地、淮北地区人工防雹增雨基地、江淮分水岭地区人工增雨基地、大别山水库蓄水人工增雨基地、皖南森林防火人工影响天气基地
省气象局、省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底前
23
合肥、蚌埠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
省气象局、省财政厅,合肥、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底前
注:以上重点项目除第15项之外,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是该项目牵头单位。
【发布日期】 2014.11.10 【实施日期】 2014.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气象综合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徽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4〕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气象局牵头制定的《加快推进安徽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0日
加快推进安徽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气象现代化,力争到2020年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根据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安徽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合作协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三个强省”和建设“美好安徽”的气象保障需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深化气象改革,加快推进气象装备、技术、人才、台站以及气象管理等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气象预报预测、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全面提升气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福祉安康的水平。
(二)主要目标。与全国气象现代化同步,到2020年建成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重点领域和行业发展气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活力和气象人才影响力显著增强,我省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同期先进水平,若干领域达到国内同期领先水平,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三)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气象监测网络,提高气象监测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和时空分辨率;进一步加强气象预报预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预报预警准确性、时效性和信息发布覆盖面;进一步加强风能、太阳能、空中水资源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估和利用保护能力建设。重点推进安徽省中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工程二期、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气候预测及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撑工程、皖江城市带防洪减灾气象保障工程、寿县国家气候观象台、合肥(滨湖)气象科技园、马鞍山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淮南综合气象探测与防灾减灾预警中心、池州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以及市、县气象“十二五”规划项目等建设。
(四)加强专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在建立环境、交通、旅游、能源、城市内涝等相关专业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的基础上,做好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大力提升专业气象服务能力。重点推进环境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巢湖湿地生态综合治理气象服务工程、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气象保障工程、池州优良生态环境保护气象服务工程、黄山生态旅游气象监测网、淮北临涣煤化工基地环境气象监测预警中心、沿江综合交通气象服务示范区、山岳型景区旅游气象服务工程、黄山世界旅游气象公园、天堂寨旅游气象服务中心、淮河流域防汛抗旱气象服务工程、淮河王家坝防汛气象服务中心、万佛湖旅游气象服务中心、森林火险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城乡综合治理“智慧气象”工程建设,为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行业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五)加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中央财政“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国家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工程等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村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推进安徽省粮食增产气象保障服务工程、皖北国家级农业气象示范基地、江淮之间综合农业气象服务工程、皖南和大别山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工程、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直通式”服务工程、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县和气象灾害防御乡(镇)、省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涉农资源集成中心、“三农”呼叫中心、农业气象物联网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气象为农服务和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
(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作业机构及运行保障机制,构建跨区域、综合、立体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与作业体系。重点推进合肥都市圈人工增雨基地、淮北地区人工防雹增雨基地、江淮分水岭地区人工增雨基地、大别山水库蓄水人工增雨基地、皖南森林防火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和合肥、蚌埠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按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加快推进标准化作业点建设。根据各地需求,及时组织开展抗旱、森林灭火、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事件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七)加强气象现代化保障体系建设。适时出台相关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强化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政策保障与支持。依法将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投入渠道。加大对气象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促进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将气象干部和科技人才培养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和人才引进计划。推进公共气象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提升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在土地征用、项目报批和配套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比照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现代化推进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工程等手段,切实抓好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落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九)加强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现代化建设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气象事业发展经费。省气象局要会同省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加大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十)加强进程评价。由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气象局)牵头,会同省相关部门,对各市气象现代化进程进行评价,突出跟踪服务,加强动态监测,及时调整评价指标,完善推进举措。具体评价办法由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
附件: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及进度安排表
序
号
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
时间
进度
1
安徽省中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工程二期(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
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
2017年底前
2
气候预测及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撑工程
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底前
3
城乡综合治理“智慧气象”工程
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5年底前
4
合肥(滨湖)气象科技园
合肥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20年底前
5
寿县国家气候观象台
省气象局,六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底前
6
皖江城市带防洪减灾气象保障工程
芜湖、合肥、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7
沿江综合交通气象服务示范区
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8
淮河流域防汛抗旱气象服务工程
蚌埠、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滁州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9
环境气象监测预警工程
省气象局、省环保厅,各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前
10
巢湖湿地生态综合治理气象服务工程
合肥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11
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气象保障工程
黄山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20年底前
12
池州市优良生态环境保护气象服务工程
池州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13
森林火险气象监测预警工程
省气象局、省林业厅
2017年底前
14
山岳型景区旅游气象服务工程
省气象局、省旅游局,六安、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风景区管委会
2017年底前
15
淮北、亳州、淮南、马鞍山、池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
淮北、亳州、淮南、马鞍山、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底前
16
淮河王家坝防汛气象服务中心
阜阳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17
安徽省粮食增产气象保障服务工程
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
2015年底前
18
皖北国家级农业气象示范基地
宿州、淮北、亳州、蚌埠、阜阳、滁州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19
江淮之间综合农业气象服务工程
合肥、淮南、六安、马鞍山、芜湖、铜陵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20
皖南和大别山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工程
宣城、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
2017年底前
21
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直通式”服务工程
省气象局、省农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7年底前
22
合肥都市圈人工增雨基地、淮北地区人工防雹增雨基地、江淮分水岭地区人工增雨基地、大别山水库蓄水人工增雨基地、皖南森林防火人工影响天气基地
省气象局、省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0年底前
23
合肥、蚌埠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
省气象局、省财政厅,合肥、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底前
注:以上重点项目除第15项之外,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是该项目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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