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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合肥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2-18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卫医[2005]264号
【发布日期】 2005.08.15 【实施日期】 2005.08.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机构与人员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卫医〔2005〕264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有关医院:
  自4月份我市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来,各单位“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以我市“医院管理年”活动今年要做好的10项工作为重点,认真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初见成效。为把“医院管理年”活动引向深入,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卫生厅和合肥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前一阶段“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院要继续抓好“2005年要做的10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各类医院要以病人为中心,以方便就诊、信息公开、优良服务、群众满意为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美化就诊环境,优化就诊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改善医患关系,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医疗收费,不断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各单位要抓好“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的6个方面33条工作要求”和“省卫生厅创建诚信医院标准的6个方面33项指标”的落实。各医院要按照标准的要求,对各项指标进一步梳理、细化、分解和落实;要针对达到标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和采取有效改进措施;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秩序,向管理要人才,向管理要纪律,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益”。

  三、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查处医疗机构的非法行医行为;二要加大乱收费、乱用药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捆绑收费、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三要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收费公开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投诉查处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文件、规定备案,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报告,问题、困难反馈和工作总结每月上报工作,特别要及时总结和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多做正面宣传,形成宣传合力,向社会和群众展现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美誉度。对我局“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切实整改,杜绝再次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保证“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正确方向和效果。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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