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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合肥市旅游局关于迎接省文明委检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0-29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合旅[2007]169号
【发布日期】 2007.09.30 【实施日期】 2007.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精神文明建设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迎接省文明委检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紧急通知
(合旅[2007]169号)

各旅游企业:
  2007年是我市创建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力争2008年率先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关键一年,省文明委检查组即将对合肥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此,市文明委于9月30日召开了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会议,详细布置了此次迎检工作。
  目前,我市旅游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意见簿、意见箱的摆放位置不明显;意见簿装订简单且投诉机制不完善,没有对顾客意见的处理结果;旅行社门市内外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对员工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不够;星级酒店门前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等。我市康辉旅行社金寨路门市部、顺达旅行社金寨路门市部、安徽天都大酒店被暗访出创建不力。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这次省文明委创建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把补缺补差工作做到位。各旅游企业着重做好:1、抓好环境管理,要全力做好营业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达到整洁有序,重点是“门前三包”。2、将 “服务承诺公开制度”张贴上墙,意见簿、意见箱按照规定格式精心制作并放置于醒目位置。3、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完善好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客人反映问题处理全过程(反映人、反映内容、处理结果)要有记录。4、所有窗口单位大厅有电子显示屏的一定要将创建内容加入进去,没有显示屏的在大厅内部以条幅、标语等形式营造创建氛围。5、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组织,“一把手”亲自抓,对照标准,补缺补差,做到创建文明城市人人皆知,人人参与,抽查到时,有问必答。6、星级酒店服务人员要有健康证,后堂张贴卫生许可证。残疾人服务设施要保证正常使用。
  各旅游企业一定要以最佳的状态迎接省文行委即将开始的检查工作,对因主观原因造成丢分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安徽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操作细则表旅游行业细则
合肥市旅游局
二OO七年九月三十日

  安徽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操作细则表旅游行业细则

  “窗口行业”考察操作表

  一、考察行业:宾馆
  考评标准:
  1、有无障碍设施;
  2、餐饮、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
  3、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4、客房干净,无异味。

  二、考察行业:旅行社
  考评标准:
  1、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
  2、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
  3、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
  4、服务承诺制公示;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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