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关于新站高新区贯彻落实《合肥市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来肥就业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合肥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发文日期2025年01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5年01月24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来肥就业部分)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增就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
2025年一季度新招用在肥就业外市籍人员(含四县一市到市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分别按6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600元/人标准给予新入职员工新增就业补贴。招用人员须在2024年以来在肥无参保记录。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提交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2楼210办公室,具体材料如下:
阶段一:
申报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2楼210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新站高新区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表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站高新区新增就业补贴花名册(表2);
4.新增就业员工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等户籍证明材料;
5.新站高新区新增就业补贴汇总表(表3)(电子版)。
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对企业新入职员工参保状态等信息进行预审,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情况反馈给申报企业。
阶段二:
预审通过的企业向新入职员工发放员工部分新增就业补贴(600元/人,单独发放,转账备注:2025年新增就业补贴),2025年5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发放流水(单独流水)等证明材料提供给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2楼210办公室。
二、 到岗交通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在2025年一季度租用大巴车等交通工具“点对点”跨省组织员工来肥到岗的我区企业或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给予实际交通费用50%的补助(其中2月15日前来肥到岗的补助标准提高至80%),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或机构于2025年4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2楼212办公室提交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材料如下:
1.新站高新区到岗交通费补助资金申请表(表4);
2.企业、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包车订单及费用票据(其中2月15日前来肥到岗含2月15日);
4.新站高新区乘坐包车到岗员工花名册(表5);
5.企业、机构包车跨省组织员工到岗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员工乘车签到表、员工乘车带日期水印图片、视频等材料);
6.新站高新区到岗交通费补助汇总表(表6)(电子版)。
三、 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兴淮西路99号)A座2楼210办公室(新增就业补贴)
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兴淮西路99号)A座2楼212办公室(到岗交通费补助)
电话:0551-65777213(新增就业补贴)
0551-65777153(到岗交通费补助)
合肥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附件1.新站高新区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2.新站高新区新增就业补贴花名册
附件3.新站高新区新增就业补贴信息表汇总表
附件4.新站高新区到岗交通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5.新站高新区乘坐包车到岗员工花名册
附件6 . 新站高新区到岗交通费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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