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5年01月25日
时效性有效期5年
发文字号皖政秘〔2025〕10号
施行日期2025年01月25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5〕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由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8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岱山湖收费站”(位于K28+464m处)、“八斗收费站”(位于K51+082m处)、“杨店收费站”(位于K59+494m处)、“白龙收费站”(位于K65+093m处)、“埠里收费站”(位于K78+650m处)、“下塘收费站”(位于K84+524m处)、“陶楼收费站”(位于K94+093m处)、“吴山北收费站”(K103+418m处,预留)。
二、 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 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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