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皖司许可〔2025〕10号设立安徽徽洲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5-01-17 阅读次数:

皖司许可〔2025〕1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任翔、金祥华、沈运斌: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安徽徽洲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安徽徽洲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1月14日

抄送:合肥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上一篇:(2025年)山东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

下一篇:皖司许可〔2025〕11号设立安徽弘大...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