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可〔2025〕5号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安徽皖滁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5-01-14 阅读次数:
皖司许可〔2025〕5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名称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安徽皖滁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1月7日
抄送:滁州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