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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各类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7-03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0.03.05
【实施日期】 2010.03.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各类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律师队伍和业务发展情况,加强对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工作的指导,提高报表报送工作质量和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现就关于律师事务所各类报表报送工作,特强调如下几点意见:
一、继续实行律师工作报表定期报送制度。每月3日前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向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报送律师工作上月份统计报表(包括《合肥市律师工作月报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维权工作统计表》2份报表);半年度、全年度报表(司法部制)分别于7月3日前及1月3日前报送(有特殊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报表报送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主任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各类报表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严格、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报表,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对于各律师事务所报送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市局将通过多渠道进行核实。对报送数据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的律师事务所市局将适时进行通报。
四、建立报表报送工作考评制度。报表报送工作将作为律师事务所考评和评先创优的重要指标。市局即将印发《合肥市律师事务所考评办法》,报表报送工作单独作为一项重要考评指标。因报表报送工作受到通报批评的律师事务所在年度考评时将扣除相应分值。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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