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合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6-05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基[2011]101号
【发布日期】 2011.05.09 【实施日期】 2011.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防疫检疫
合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合教基〔2011〕101号)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各学校、高校附中:
现将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卫生厅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卫生管理和督查。认真落实预防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各项防控措施,明确学校领导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加强学校晨检工作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学生患手足口病及其他传染病,要立即报告辖区教育和卫生部门,由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同时对患病学生实行隔离治疗。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各项防控措施。各中小学近期要利用学校健康教育课,开展一次预防手足口病知识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要求,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彻底的清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与饮用水的管理,严防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合肥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130号)(略)
【发布日期】 2011.05.09 【实施日期】 2011.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防疫检疫
合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合教基〔2011〕101号)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各学校、高校附中:
现将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卫生厅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卫生管理和督查。认真落实预防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各项防控措施,明确学校领导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加强学校晨检工作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学生患手足口病及其他传染病,要立即报告辖区教育和卫生部门,由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同时对患病学生实行隔离治疗。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各项防控措施。各中小学近期要利用学校健康教育课,开展一次预防手足口病知识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要求,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彻底的清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与饮用水的管理,严防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合肥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13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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