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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参加“天之蓝”杯合肥市第二届律师十佳系列评选活动投票的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5-1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2.10.10
【实施日期】 2012.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参加“天之蓝”杯合肥市第二届律师十佳系列评选活动投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天之蓝”杯合肥市第二届十佳(优秀)律师事务所、十佳(优秀)律师、十佳(优秀)公益律师评选活动现已进入社会评选阶段。根据《活动方案》安排,经评选委员会决定,将于近期在全市律师行业内组织投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执业律师。
  二、投票形式
  填写纸质选票进行投票。
  三、注意事项
  请各律师事务所统计所内执业律师总数,安排专人于10月11日至12日间至市局律师管理处领取纸质选票,并于10月17日(下周三)前将选票统一交回市局律师管理处。
  各律师事务所务必要对投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执业律师认真参加评选,及时上交选票,以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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