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14年)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办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3-1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文字号】 合府法[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4.01.17 【实施日期】 2014.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干部与工作人员

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办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合府法[2014]4号)

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我办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刘 浏主任    负责办全面工作。

  高明副主任    负责行政复议应诉、法律事务工作。

  吴昌文副主任   负责立法、综合处工作,同时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

  袁开茂调研员   协助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顾发明调研员   负责市依法行政研究会日常工作,并承担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胡 杰专员    负责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同时协助高明、吴昌文同志分管行政复议应诉、法律事务、立法工作。

  刁文静副调研员  负责法制监督工作。

  2014年1月17日

上一篇:(2014年)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

下一篇:(2014年)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