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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关于徐凌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珠金复〔2024〕3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徐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兴银粤〔2024〕34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核准徐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 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任职、履职情况。

三、 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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