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503刑初6号组织卖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2-11-24 阅读次数:
审理法院: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案 号: (2017)川0503刑初6号
案件类型: 刑事
案 由: 组织卖淫罪
裁判日期: 2017-05-17
备注:《刑法》483条罪名的最新的刑法理论和量刑标准,苏义飞律师均做了注释讲解,需要了解本罪的详细讲解内容请点击组织卖淫罪。
审理经过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泸纳检公诉刑诉[2016]1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刘某甲犯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16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收到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5刑辖26号指定管辖决定书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本案审理期间,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本案需要补充侦查为由,于2017年2月20日向本院提请延期审理,经本院同意后,于2017年3月20日提请恢复审理。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赵永忠、检察员刘贞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甲及其辩护人罗勇、被告人吴某乙及其辩护人古丹、被告人刘某甲及其辩护人杨伟、被告人秦某某、被告人杨某甲及其辩护人刘鑫、被告人李某甲及其辩护人张宏颀、代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报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甲与吴某丙、李某乙等人系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三段2号的龙悦国际养生馆股东,被告人吴某乙、刘某甲与徐某某(另案处理)、胡某某(案发时17岁,另案处理)为该养生馆的管理人员,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为该养生馆的销售顾问。自2015年9月18日该养生馆开业以来,被告人吴某甲参与对该养生馆的决策和管理,期间,聘请了管理人员吴某乙和徐某某。在徐某某担任该养生馆经理期间,招聘了卖淫女张某甲(工号88号),并负责对卖淫女张某甲、詹某某(工号66号,未到案)进行管理。2015年11月30日,徐某某离职后,由经理刘某甲负责管理卖淫女,店长胡某某(兼职销售)负责协助管理。期间,该养生馆招聘了卖淫女匡某某(工号55号),刘某甲和胡某某组织张某甲、匡某某、詹某某等卖淫女提供“梦幻迷情”(“手推”)、“龙悦风情”(“手推”、“胸推”)、“倾城之恋”(“口交”)、“柔情似水”(全套包括性交)四个色情项目。2016年1月1日起,由总监吴某乙负责卖淫女管理,继续容留张某甲、匡某某、詹某某等卖淫女进行有组织性的卖淫。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等销售顾问,以赠送色情服务项目等方式向顾客推销办理会员卡,同时向会员介绍并安排卖淫服务。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1月19日,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胡某某等人共安排色情服务项目236次,其中“柔情似水”项目(卖淫服务)共117次。被告人吴某甲、刘某甲、杨某甲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有立功情节,被告人杨某甲系自首,被告人李某甲的行为可以参照自首的相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并提供相关证据,诉请本院依法判处。
一审答辩情况
被告人吴某甲辩称,自己是龙悦国际养生馆的股东之一,养生馆内一直没有色情服务,是徐某某来了之后才有的,自己知道了之后也没有反对,默认了色情服务的存在,自己召开过两次会议,自己认罪悔罪。
被告人吴某甲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本案对卖淫女的管理松散,不应该定性为组织卖淫,应当定性为容留卖淫罪;吴某甲只是大体上进行管理,并未实际亲自操作实施,对其参与度应当客观评价;吴某甲有自首、立功情节,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建议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被告人刘某甲辩称,自己没有对特色技师进行过管理,也没有招聘过特色技师,其只负责对后勤进行管理、办理相关证件等,自己的行为应是协助组织卖淫。
被告人刘某甲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刘某甲并未对特色技师进行管理,只是管理后勤工作,其行为应当定协助组织卖淫罪。刘某甲具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性较小、系坦白,建议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被告人吴某乙辩称,自己没有对特色技师进行管理,只是对销售顾问进行管理,虽然提出将四个色情项目改为三个,但是并未落实。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被告人吴某乙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吴某乙并未有招募、雇佣行为,只是对店里进行日常管理,对本案的定性应为容留卖淫罪。吴某乙在本案中说服其余被告人认罪,在案外检举别人犯罪,有立功情节。应当以容留卖淫罪对吴某乙判处刑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秦某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被告人杨某甲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被告人杨某甲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杨某甲只有介绍而并没有安排色情服务的行为,杨某甲系初犯、有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甲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辩称自己不知道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
被告人李某甲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李某甲并没有安排色情服务,只是介绍和推销会员卡,也无法核实安排的次数;李某甲有自首情节、系从犯、初犯,建议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吴某甲与吴某丙、李某乙等人系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三段2号的龙悦国际养生馆股东,被告人吴某乙、刘某甲与徐某某(另案处理)、胡某某(案发时17岁,另案处理)为该养生馆的管理人员,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为该养生馆的销售顾问。自2015年9月18日该养生馆开业以来,被告人吴某甲参与对该养生馆的决策和管理,期间,聘请了管理人员徐某某、吴某乙、刘某甲和胡某某。在徐某某担任该养生馆经理期间,招聘了卖淫女张某甲(工号88号),并负责对卖淫女张某甲、詹某某(工号66号)进行管理。2015年11月30日,徐某某离职后,由经理刘某甲负责管理卖淫女,店长胡某某(兼职销售)负责协助管理。期间,该养生馆招聘了卖淫女匡某某(工号55号),刘某甲和胡某某组织张某甲、匡某某、詹某某等卖淫女提供“梦幻迷情”(“手推”)、“龙悦风情”(“手推”、“胸推”)、“倾城之恋”(“口交”)、“柔情似水”(全套包括性交)四个色情服务项目。2016年1月1日起,由总监吴某乙负责管理卖淫女,继续容留张某甲、匡某某、詹某某等卖淫女进行有组织性的卖淫。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等销售顾问,以赠送色情服务项目等方式向顾客推销办理会员卡,同时向会员介绍并安排卖淫服务。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1月19日,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胡某某等人共安排色情服务项目200余次,其中“柔情似水”项目(卖淫服务)共117次。龙悦国际养生会所楼下及色情项目服务的房间内均安装有报警器,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检查。
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甲于2017年1月6日向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举报他人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被告人吴某乙于2017年3月13日向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南城派出所举报他人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被告人杨某甲、李某甲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辩方提供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吴某甲、吴某乙等三人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组织卖淫案指定管辖的批复,证明本案案件来源合法。
2.拘留证、逮捕证、监视居住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证明对本案6名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3.常住人口详细信息、公安综合查询系统人口信息,证明本案被告人身份信息,均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事实。
4.被告人吴某甲的供述和辩解及辨认笔录。证实吴某甲与吴某丙、李某乙、杨某乙四人一起投资开办了龙悦国际养生馆,于2015年9月18日正式营业。后来经营不善,经四人商量决定投资北京龙悦国际,以吴某甲的名字和北京公司签订合同。龙悦国际养生馆的服务项目有保健、养生和足浴,具体每个项目价格和流程吴某甲不清楚,自己只是单纯的投资人,没有参与经营管理,具体的管理和人事方面都是北京公司在负责。会所员工吴某甲只熟悉吴某乙,能叫出胡某某、刘某甲的名字,其他人都不熟悉,他们都是北京华信龙悦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的。会所没有账本,盈亏情况都是一个叫“曾曾”的女子告知吴某甲,会所经营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吴某甲一般一个月去一次会所,问大厅的人经营情况怎么样。吴某甲不认识66号技师,平时和员工联系都是通过员工微信群联系的,吴某甲的微信名叫“七剑”。吴某甲不清楚龙悦国际会所是否存在色情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吴某甲辨认出李某乙、吴某丙。
5.被告人吴某乙的供述和辩解及辨认笔录、情况说明。证实其于2016年1月1日到泸州市江阳区龙悦国际养生馆上班,吴某乙是总监,胡某某是店长,吴某乙和胡某某对刘某甲与吴某甲负责,吴某乙和刘某甲管理客服人员,胡某某负责店里的日常事务。在龙悦国际上班期间,确实存在涉黄的情况,涉黄是指打飞机、口交,针对大客户还存在直接性交,涉黄项目主要有三个:一是龙悦风情主要是打飞机和胸推;二是倾城之恋主要是口交;三是柔情似水是直接发生性关系。龙悦国际的股东有大吴总吴某甲,小吴总吴某丙,还有李某乙,他们是知晓龙悦国际会所提供色情服务的。提供色情服务的女技师有三个,55号、66号和88号,色情服务技师是徐某某在管理,徐某某离开后就由刘某甲和胡某某进行管理,2016年1月15日后就由吴某乙协助刘某甲管理,三个色情服务技师主要靠提成。龙悦国际的最高领导是吴某甲,平时都是他安排工作,每月的销售任务是吴某甲定,再由吴某乙和刘某甲分配给每个客服。吴某乙去之后将以前的四种色情服务变为三种,将梦幻迷情和龙悦风情合并为一种,吴某乙将该想法与胡某某和刘某甲商量过。会所管理人员和顾问都可以安排色情服务,一般是客服人员秦某某、吴某丁、李某甲等安排色情服务,他们安排好后就给吴某乙和胡某某汇报,吴某乙和胡某某也在接待,但很少。在一次股东和管理人员开会的时候,刘某甲提到过降低色情服务技师提成。之前有一次前台收银员说“大吴总”在店里挂了一张消费单子还没买单,吴某乙看到是66号色情服务技师开具的,随后就在“大吴总”的这张消费单据上写了免单两个字,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公安来检查的时候,龙悦国际楼下的保安会通过报警器和对讲机给楼上报警。吴某乙辨认出胡某某、李某甲、秦某某、吴某甲、刘某甲、杨某甲、吴某丁、李某乙、吴某丙、詹某某(66号技师)、匡某某(55号技师)、徐某某、蒲某某等。
6.被告人刘某甲的供述和辩解及辨认笔录。证实刘某甲于2015年6月泸州龙悦国际会所开始装修的时候在那里上班。龙悦国际养生会所的老板有吴某甲、吴某丙、李某乙、刘某丙,但听说刘某丙在会所装修期间就退股了。龙悦国际主要由两个吴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两个吴总定了总的业绩任务,交代给吴某乙和胡某某,主要是交给吴某乙,吴某乙再开会将业绩任务分配下去,由吴某乙向老板汇报业绩完成情况。刘某甲是吴某甲在龙悦国际会所开业员工聚餐时,向员工介绍任命为经理的,主要负责后勤工作。龙悦国际会所存在色情服务,徐某某来会所当经理之后有了色情服务项目,色情服务技师由他管理。徐某某离店后这些技师暂时没人管,吴某乙来了就由吴某乙管理。客服顾问可以安排色情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胡某某和吴某乙可以安排。色情服务项目有龙悦风情、倾城之恋、柔情似水,有工号为55、66、88号的三个色情服务技师。刘某甲亲自接待过吴某甲到店里来消费服务项目,安排66号技师做的项目,吴某甲消费完离开后刘某甲到前台收银员处给他的消费单子上签了免单,吴某甲的消费项目是柔情似水,刘某甲听别人说过这个项目会直接发生性关系。2015年12月22日,刘某甲给曾某某发短信“68与55号两个特色技师工资充公,不发了,不假不到,电话不接”,是因为有客人要做色情项目,55号和68号两个色情技师都不在,也没有给他们管理层请假,无故缺席,根据公司规定,就不发工资给她们。刘某甲在2016年1月19日晚,准备走的时候,吴某乙、胡某某、秦某某、吴某丁他们在,刘某甲就说了一下这段时间暗访多,今天晚上有检查,叫他们不要安排色情服务。刘某甲听保安唐洪云说安装有报警器,在楼下保安身上随身携带,遇到公安检查,楼下的保安就会给店子里面的人提示。刘某甲辨认出吴某乙、胡某某、秦某某、吴某甲、杨某甲、李某甲、吴某丁、吴某丙、李某乙、徐某某、詹某某(66号技师)等人。
7.被告人秦某某的供述和辩解及辨认笔录。证实秦某某于2015年11月到泸州龙悦国际会所上班做销售顾问,主要工作内容为接待客人,为客人安排服务项目以及推荐客人办理会员卡。泸州龙悦国际会所在秦某某上班前就已经存在色情服务,包括直接发生性关系,当时有四个色情项目,分别是梦幻迷情、龙悦风情、倾城之恋和柔情似水,徐某某走了后吴某乙和刘某甲就将四个项目改为了三个。会所有三个色情服务技师,色情服务技师是刘某甲和徐某某招聘的,工号为55号、66号和88号,色情服务技师开始是徐某某管理,徐某某离店后就变成刘某甲管理,吴某乙上班后就由吴某乙管理,他们的管理是吴某甲在开会的时候说的。2015年11月底,徐某某走了后,刘某甲接手管理色情技师并把33号和100号技师开除,又过了几天,刘某甲又将68号和89号技师开除。吴某甲在开会时谈到过要节约成本,降低色情服务技师提成,也来店里面消费过色情服务。2016年1月初,吴某甲和吴某丙基本上天天来公司,叮嘱大家小心点,公司里的色情服务不要被公安机关查到。秦某某到龙悦国际上班没多久,刘某甲就买了一批报警器安装在了会所,每当有公安机关来检查,哪个先发现就先按报警器提醒。2016年1月19日当天晚上,刘某甲到大厅将所有销售人员召集起来,让顾问今晚不要安排色情服务。当天秦某某安排过一次色情服务,为一名客人安排了两次柔情似水,没过多久,公安机关就来检查了。秦某某上班期间介绍的色情服务项共有200多个。秦某某辨认出吴某乙、胡某某、李某甲、吴某甲、刘某甲、杨某甲、匡某某(55号技师)、詹某某(66号技师)、张某甲(88号技师)、吴某丙、吴某丁、徐某某等。
8.被告人杨某甲的供述和辩解及辨认笔录。证实杨某甲,绰号“莎莎”,于2015年11月份到泸州龙悦国际会所上班当客服人员,主要是销售办卡,接待客人。泸州龙悦国际会所存在色情服务,有龙悦风情、柔情似水、倾城之恋三个色情项目,柔情似水是发生性关系的服务,有四个技师提供色情服务,徐某某、吴某乙、胡某某、刘某甲负责招聘色情技师。色情技师有单独的待钟房,没有和浴足技师一起,他们请假会向刘某甲、胡某某、徐某某和吴某乙讲,有时候刘某甲、胡某某、吴某乙和徐某某他们会到色情技师的待钟房去检查,看色情技师是否在岗,同时给她们开会。杨某甲确定大吴总吴某甲知晓会所存在色情服务,其打电话问过吴某甲如何介绍色情项目,吴某甲让其问徐某某、胡某某等人。吴某甲主持开会时会叫他们多办卡,多推销大保健项目,大保健就是指的色情服务。如果公安机关到会所检查,楼下保安第一时间就会通风报信。杨某甲上班期间安排过60次左右色情服务,安排了项目或办了卡,收银员会登记在业绩表上。杨某甲辨认出吴某甲、吴某乙、刘某甲、胡某某、秦某某、李某甲、从事色情服务的匡某某(55号技师)、詹某某(66号技师)等。
9.被告人李某甲的供述和辩解及辨认笔录。证实李某甲于2015年10月到泸州龙悦国际会所上班,最开始是做服务员,后来做销售顾问,龙悦国际会所经营洗脚、按摩等服务项目以及一些特殊的色情项目,色情项目有龙悦风情、倾城之恋、柔情似水,柔情似水是直接和客人发生性关系。会所内有88号、55号、66号技师在做色情服务。李某甲要向客人介绍服务项目,包括正规的按摩项目和色情服务项目,收银员要负责记录客服的业绩,老板吴总肯定知道会所有色情服务,总监吴某乙管理全会所,他在顾问忙不过时,也当顾问,也要推介色情服务,胡某某是店长,胡某某可以管秦某某等销售顾问,但是吴某乙要管胡某某,胡某某在顾问忙不过来时也要推介色情项目,刘某甲是技师部门管理,也要推介色情项目。公司安装有报警器,遇到公安检查的时候,我们都可以按报警器提醒。李某甲大概安排了20次左右的色情项目。李某甲辨认出秦某某、胡某某、吴某甲、吴某乙、杨某甲、刘某甲、蒲某某、从事色情服务的匡某某(55号技师)、詹某某(66号技师)等。
10.证人李某乙的证言。证实李某乙和吴某甲、吴某丙、杨某乙三人因赛江南无法盈利,到北京考察龙悦国际品牌后由吴某甲与北京方签订了加盟合同,龙悦国际开业至今一直在亏损。会所被查封后李某乙与吴某甲、吴某丙、杨某乙三人电话里面有过联系,现实中也见过面,见面主要是吴某甲、吴某丙和杨某乙三人向李某乙咨询法律上的事情。
11.证人吴某丙的证言。证实龙悦国际会所是吴某丙、吴某甲、李某乙、杨某乙四人合伙投资的,其中吴某甲占35%股份、李某乙占25%股份、杨某乙占20%股份、吴某丙占20%股份。会所主要从事洗脚和理疗两类服务项目,吴某丙不知道这两类服务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也不知道是否有其他经营项目。吴某乙、刘某甲、胡某某是泸州龙悦国际员工,吴某乙负责管理,刘某甲负责后勤,都是北京龙悦国际公司招聘的。他不认识龙悦国际会所的66号技师,吴某丙到会所都是正规的洗脚。
12.证人徐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徐某某于2015年10月接到吴某甲电话叫他去泸州龙悦国际会所上班,在10月20日正式上班。吴某甲给徐某某的职务是经理,职责是负责销售和宣传。2015年11月15日左右,大家在开管理层和销售客服员工大会,在谈到服务项目的时候,徐某某和刘某甲都提到特色项目公安机关打击得比较严,最好不要在店子里面做,吴某甲提议在外面找房子,做成一个工作室的形式单独做,并指示刘某甲在外面租房子。员工大会后,我们又开了一个管理层大会,吴某甲谈到色情技师的提成太高,要降下来,就在会上确定了提成价格。2015年11月初的时候,店里的技师缺人,吴某甲就叫徐某某招聘特色技师,其在泸州小蚂蚁网上发布了招聘保健技师的信息,后来中介打电话推荐了三个保健技师,徐某某面试之后觉得还可以,就电话向吴某甲谈了招聘这三个特色技师这个事,吴某甲同意招聘这三个特色技师。徐某某说的保健技师就是特色技师,因为网上不能直接挂招聘特色技师,就在网上挂的是保健技师,懂行的人都知道保健技师其实是特色技师,特色技师就是色情技师。龙悦国际会所特色技师不是全部由徐某某招聘的,刘某甲也招聘过。徐某某到泸州龙悦国际会所之前,特色技师就是刘某甲在管理。特色技师单独在一个房间,有事请假可以给店长胡某某、刘某甲或徐某某说,徐某某、刘某甲和胡某某三人共同管理特色技师。会所基本上都是吴某甲在管理,吴某甲每个月都会主持开员工大会,也经常打电话叫我们管理人员到八楼询问业绩,有时会过问色情技师的提成,有时会过问是否缺色情技师等方面的问题,每个月他都会和财务人员一起算员工的工资。提成单上的“莎”就代表莎莎,“吴”代表吴某丁,“秦”代表秦某某,“胡”代表胡某某,“李”就是李某甲。徐某某辨认出吴某甲、秦某某、胡某某、刘某甲、吴某乙、66号技师、88号技师、吴某丙、李某乙等。
13.证人胡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5年9月,胡某某经刘某甲面试到龙悦国际上班,先当服务员,于10月初升职为会所店长,当时的经理是黄某某,胡某某的工资为保底加职务补贴和提成。12月徐某某来店当经理后,开始从事色情服务至被公安机关查处,并制定了员工管理制度,在全员大会上宣读,胡某某按照该制度进行管理。制度其中一条就是普通技师与特殊技师不能有工作上的交流,普通技师与特殊技师服务的地方要分开。徐某某还给胡某某他们讲,如果有公安机关来查访时所有员工要第一时间给经理或吴总报告。有天江阳区的警官来查消防,胡某某把这个情况通过微信给吴总报告了。会所的报警器安装在色情服务的房间里,报警器是通过遥控器指挥的,保安、收银台、刘某甲、吴某乙各有一个,在遇到公安机关来检查时,都会通过对讲机进行通风报信,以便做好应对措施。色情项目包括龙悦风情(手推、胸推)、倾城之恋(口交)、柔情似水(全套,包括手推、胸推、口交、性交),色情服务技师为33号、55号、66号、88号、100号5名技师,有些技师做了几天就走了,具体有多少技师在从事色情服务胡某某不清楚,33号和100号只做“手推”“胸推”,55号、66号和88号3名技师全部项目都在做。色情服务技师之前是由徐某某管理,胡某某安排色情服务技师要先给徐某某讲一下,徐某某离店之后由刘某甲管理,这期间胡某某协助刘某甲共同管理特色技师。刘某甲规定了特色技师的上下班时间以及调整和招聘,也开除过特色技师,色情技师一般是向徐某某、吴某乙和刘某甲请假,如果他们都不在的时候,胡某某会打电话向徐某某、吴某乙和刘某甲打电话,他们同意后,胡某某会在色情技师的请假条上签字。吴某乙来了之后特殊服务技师由吴某乙管理,不过店内的顾问秦某某、闻某某、李某甲、吴某丁,刘某甲以及胡某某都可以直接安排这些特殊技师给客人做服务。胡某某在会所上班期间,有给客人介绍、安排过特殊的色情服务项目。当销售或者管理人员给客人介绍了一次服务或者开卡后,就会在前台找收银员,由当班收银员在专门的本子上进行登记,销售和管理人员都会以这个本子上登记的数额进行工资提成。胡某某辨认出吴某乙、秦某某、刘某甲、吴某甲、徐某某、李某甲、吴某丁、徐某某、李某乙、吴某丙、蒲某某、杨某甲、(匡某某)88号技师、(詹某某)66号技师、(张某甲)55号技师等人。
14.证人冯某某的证言。证实冯某某系龙悦国际养生会所的足浴技师管理人员,平时管理他们的是总监吴某乙。店内有店长胡某某。冯某某管理足浴技师11、12个左右。足浴技师主要提供洗脚服务,顺带正规的按摩,除足浴技师,店内还有保健技师,保健技师的管理人员是总监吴某乙。保健技师提供色情服务,有胸推、打飞机等内容。
15.证人黄某某的证言。证实黄某某于2015年8月初进入龙悦国际会所上班管理后勤保障。会所的店长是胡某某、刘某甲是经理,黄某某也是经理。胡某某负责销售,刘某甲和黄某某负责后勤保障,刘某甲还负责对外事务。会所的报警器安装在了金尊区域的大床房里面,金尊的大床房一共六间都是从事特色服务房间。
16.证人吴某丁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吴某丁于2015年12月21日到龙悦国际上班,龙悦国际的主管有吴某乙和胡某某。主管对所有技师和服务员进行管理。龙悦国际会所技师分两个房间待客。一个房间在锅炉房旁边,是正规的洗脚和按摩,吴某丁安排的都是正规的按摩。另一个房间是收银台正对面的一个叫金尊10房间技师,吴某丁从来没有安排过,都是吴某乙或胡某某通过对讲机喊金尊10号房间技师的工号,叫技师去之前提出特殊服务的客人房间去。金尊10号房间技师大概有两三人、基本不出门。会所有倾城之恋、龙悦风情、柔情似水三个色情服务项目,可以安排色情服务的有总监吴某乙、经理刘某甲、店长胡某某,客户顾问秦某某、李某甲、闻某某。因吴某丁上班的时间不长,吴某乙让他在给客人安排色情服务前向吴某乙、胡某某等人汇报,其他销售顾问可以不用汇报直接安排色情服务。吴某丁辨认出了吴某乙、胡某某、秦某某、吴某甲、李某甲、刘某甲、杨某甲、吴某丙、张某甲(55号技师)、匡某某(88号技师)、詹某某(66号技师)、蒲某某等。
17.证人蒲某某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蒲某某是龙悦国际养生会所的收银员,之前在龙悦国际养生会所里当销售顾问。会所有倾城之恋、龙悦风情、柔情似水三个色情服务项目,有工号为55号、66号和88号三个技师在提供色情服务。由徐某某和吴某乙管理,刘某甲是龙悦国际会所的经理,主要负责后勤,也在管理正规和色情技师,比如技师对工资有异议或其他纠纷,就需要刘某甲出面处理。《顾客批次登记表》中主要有日期、顾问、顾客的数量、技师、消费项目、收银等项目,日期就是上班当天的月和日,顾问有时候写的是全名,有时候写的顾问的姓,比如顾问是秦某某,就写“秦”或“秦某某”,胡某某就写“胡”或“胡某某”,吴某丁就写“吴”或“吴某丁”,莎莎就直接写“莎莎”。顾客的数量是多少就写多少,技师就写技师的工号,消费项目有时候写的是项目的第一个字,有时候写的是项目的头两个字,有时写的也是全称,比如龙悦风情就写“龙”或“龙悦”,倾城之恋就写“倾”或“倾城”,柔情似水就写“柔”或“柔情”。会所安装了报警器,如果有客人开始接受色情服务,吴某乙或胡某某就在对讲机喊唐保安把大门守好,意思就是说如果检查或其他检查的要通报上面。蒲某某辨认出吴某乙、胡某某、刘某甲、李某甲、徐某某、杨某甲、吴某丁、詹某某(66号技师)、张某甲(88号技师)、匡某某(55号技师)。
18.证人申某某的证言。证实申某某在龙悦国际上班的时候,吴某乙是龙悦国际的经理,负责店子上的日常所有事务管理,胡某某是店长,负责管理销售,刘某甲也在管店子上的事务,包括色情技师和正常的足浴技师。龙悦国际养生会所内有三种色情服务,服务内容有手淫、胸推、口交和性交易四种,申某某记不住那些色情服务的名字。会所有三个色情服务技师,色情技师是吴某乙和刘某甲管理,申某某看到吴某乙在色情技师的待钟房给她们开过会,刘某甲和她们三个技师的关系很好。《顾客批次登记表》的申指的申某某,秦指的秦某某、吴指的吴某丁,胡代表胡某某,李代表李某甲,莎指的莎莎,文或闻都代表闻某某。
19.证人曾某某的证言。证实曾某某绰号“曾曾”,2015年9月在泸州龙悦国际当财务至2016年1月15日。主要是每天收取收银员上交的营业款并核对账目是否正确,同时负责店内的一些采购,并于每月15日向员工发工资。龙悦国际老板有吴某甲、吴某丙及李某乙,管理人员有徐某某、吴某乙、刘某甲和胡某某,技师主管冯某某。客服有秦某某、吴某丁、闻某某、李某甲等。特色项目有梦幻、龙悦风情、倾城之恋和柔情似水,价格区间从600多元到1000多元不等。特色技师的工号都是双号,她记得有55号、66号、99号等这几个干得久点。每个月都是由冯某某将特色技师的工号和名字以及工资一起报给曾某某,拿到工资表后会核对,再拿给吴某甲过目,吴某甲看后无问题,就叫曾某某发工资。会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就是徐某某、吴某乙、刘某甲和胡某某他们几个,股东只是在开会的时候才出现。刘某甲负责泸州龙悦国际会所特色技师的考勤,55号和68号特色技师可能是不服从刘某甲管理,所以刘某甲才给曾某某发短信,要求将两技师的工资充公,不假不到。
20.证人税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税某某于2015年9月到龙悦国际会所当收银员,吴某乙负责管理店里所有事情。龙悦风情、倾城之恋、柔情似水这些项目不在价目表上,吴某乙说是因为这些是新项目,但税某某估计还是存在卖淫嫖娼的内容。“顾客批次登记表”是按照技师开的单子做的记录,是收银员做的记录。龙悦国际会所安装了报警器。老板大吴总在龙悦国际会所消费过,具体时间记不清,当时是刘某甲给税某某说是大吴总的消费,签免单,然后刘某甲就签了一个免单,消费的是柔情似水。税某某辨认出吴某乙、秦某某、胡某某、刘某甲、李某甲、吴某丁、蒲某某等。
21.证人王某甲的证言。证实王某甲是龙悦国际会所的收银员,主要是录入客户资料及在会所开的卡号。龙悦国际会所的老板有吴某甲、吴某丙、李某乙,负责管理的有胡某某、吴某乙、刘某甲,胡某某是店长,吴某乙要给员工打考勤。每一天“曾曾”或者王某甲都会在该群里面发头一天的销售情况,龙悦国际会所的股东如果看了微信群的消息就应该知道店里每天的销售情况。
22.证人刘某甲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刘某甲于2016年1月2日到龙悦国际会所上班,当实习收银员。刘某甲认为,特色项目里有个别女技师和男顾客发生性关系,特色项目有龙悦风情、倾城之恋和柔情似水,提供服务的为55、66、88这三个女技师,收银员每次根据技师提供给我们的消费单将相应的情况填写在《顾客批次登记表》中,《顾客批次登记表》是一个表格形式,主要有日期、顾问、顾客的数量、技师、消费项目、房间号、收银等项目。刘某甲辨认出了李某甲、吴某丁、秦某某、蒲某某、吴某乙、刘某甲、杨某甲、66号技师等人。
23.证人张某乙的证言。证实张某乙于2015年9月底到泸州龙悦国际会所上班当收银员到2015年12月底。收银员每次根据技师提供的消费单将相应的情况填写在《顾客批次登记表》中,日期是上班当天的月和日,顾问有时候写的是全名,有时候写的姓,比如顾问是秦某某,就写“秦”或“秦某某”,胡某某就写“胡”或“胡某某”,吴某丁写“吴”或“吴某丁”,莎莎就直接写“莎莎”,顾客的数量是多少就写多少,技师就写技师的工号,消费项目有时候写的是项目的第一个字,有时候写的是项目的头两个字,比如龙悦风情就写“龙”或“龙悦”,倾城之恋就写“倾”或“倾城”,柔情似水就写“柔”或“柔情”。
24.证人张某丙的证言。证实张某丙大概于2015年11月初去泸州龙悦国际养生会所上二十多天班,工号是33号。张某丙做的项目是手推和胸推,项目名称是梦幻和龙悦风情,另外两个项目的名称张某丙没有做记不清楚。提供色情服务的保健技师加张某丙一共有四个女的,有88号、66号和100号,张某丙和100号是做手推和胸推,66号和88号要做全套包括性交。做一个手推有120元提成,做一个胸推有160元的提成。
25.证人张某甲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张某甲系泸州龙悦国际养生会所88号技师,提供色情服务的技师有张某甲、66号和55号。最开始是徐某某管张某甲等特色技师,徐经理走了后是刘某甲,之后就是吴某乙管理。张某甲去的时候,龙悦国际会所有四个色情项目,分别是梦幻(打飞机、手推)、龙悦风情(胸推)、倾城之恋(口交)和柔情似水(性交),后来吴某乙到店当总监的时候,就把梦幻迷情和龙悦风情合二为一了,后来就变成了龙悦风情、倾城之恋和柔情似水三个项目,龙悦风情是手推和胸推,倾城之恋是口交,柔情似水是性交,即直接和客人发生性关系。龙悦风情提成160元,倾城之恋提成220元,柔情似水提成400元。张某甲等三个保健技师和足浴技师是分开了的,三个技师是单独在一间房间,有事要请假的时候,就给徐某某、刘某甲、吴某乙他们请假。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客服人员都可以安排我们上钟。张某甲辨认出了秦某某、胡某某、徐某某、姜某某(系2016年1月19日晚服务的男性客人)等。
26.证人匡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匡某某在龙悦国际的工号是55号,与66号、88号一起作为特色技师。匡某某去的时候,是刘某甲在管理特色技师,胡某某是协助刘某甲管理,大概一个月左右,吴某乙到店里当总监后就是吴某乙在管理。刘某甲、吴某乙、胡某某在管理她们期间,把匡某某、66号、88号三个特色技师独单安排在一间房间,不准她们和足浴部的技师交流,有事请假就给他们三个请。匡某某去的时候是四个项目:梦幻、龙悦风情、倾城之恋和柔情似水。吴某乙来店当总监后,就把梦幻和龙悦风情合二为一。手推提成160元,口交提成220元,发生性关系提成是300元,后来吴某乙当总监后说给我们降,降了好多也没说。公司的管理人员徐某某、胡某某、吴某乙,客服秦某某、李某甲都可以安排她们上钟。被抓当天匡某某和88号张某甲正在给一个男客人做柔情似水色情服务项目,正准备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就来了。匡某某辨认出胡某某、吴某乙、秦某某、刘某甲、李某甲、蒲某某、姜某某(系2016年1月19日晚服务的男性客人)等。
27.证人姜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情况说明。证实2016年1月19日晚上10点左右,姜某某去龙悦国际按摩并决定办卡。接待他的是一个男经理,经理让他再充值3000元,就送一次1288元的一人服务或1888元的两人体验项目,姜某某又充了3000元。充值后有两个年轻女子进来,按摩了几分钟,公安就查房来了。经理在向姜某某介绍1288元、1888元服务项目的时候,姜某某问了经理,经理说这个方面服务不好说明,都懂得,自己去体会。姜某某认为指的就是色情服务。姜某某辨认出胡某某系接待他的经理、匡某某、张某甲系为其服务的技师之一。
28.证人艾某某的证言。证实艾某某是龙悦国际养生馆的会员,龙悦国际有洗脚、按摩、保健等项目,针对会员会主动询问是否需要特殊服务。某次洗脚时有接待员问他是否需要新项目,艾某某问是什么新项目,接待员说你懂的撒,我们这里来了几个新妹妹。艾某某理解的几个新妹妹的意思是有几个卖淫小姐,是否需要和他们发生性关系。主管艾某某知道有三个人,吴某乙,一个姓胡的,一个姓秦的20多岁的女的。
29.证人陈某甲的证言。证实2016年1月12日晚上,陈某甲负责单位接待一个领导,就带他去龙悦国际会所洗脚,当晚接待他的女接待就是莎莎,莎莎给他朋友安排了998元的按摩。听别的朋友说正规洗脚按摩的价格大概200元到400元之间,陈某甲觉得998元的价格包含了色情服务项目,就是手推、胸推、口交、性交等行为。
30.证人李某丙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在2016年1月10日左右,李某丙和朋友到龙悦国际会所按摩洗脚,充了3000元的卡。当时接待他们的是男客服胡某某,胡某某介绍988元的就是胸推和手推,1288元就是全套服务,可以性交。李某丙和朋友两个都是消费988元的项目,进行了手推和胸推。李某丙辨认出胡某某系给他充值的男客服,辨认出了秦某某。
31.证人刘某乙的证言。证实在2015年12月,刘某乙和朋友到龙悦国际会所去耍。当时是一个女客服接待并介绍了几个特殊服务套餐,有688元、988元,并推荐刘某乙做988元的。刘某乙和朋友都做了988元的倾城之恋套餐,一个年轻女子进行了手推、口交。
32.证人喻某某的证言。证实2016年1月11日,喻某某用农行信用卡刷卡在龙悦国际会所充值了3000元,接待的男服务员给他安排了一个冲卡送的服务。有一个女技师对其进行胸推和手推直至射精。
33.证人叶某某的证言。证实2016年1月初叶某某在龙悦国际,将赛江南的卡转为龙悦国际卡的时候消费了一次,当时充了5000元。当时接待他的男子给他安排了服务项目,并告诉他想做什么都可以,意思就是可以和女技师发生性关系,但当天叶某某没有发生性关系。
34.证人商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6年1月14日晚上大概9点,商某某和魏某某吃完晚饭后一起到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的“龙悦国际”会所去消费,有一个女的上来接待他们两个人,随后两人分别被带到了房间里面,商某某选择了这个女的介绍的一个价格为1288元的全套服务项目。后来就有个服务人员进来,泡完澡出来之后商某某就与该服务人员发生性交关系。商某某辨认出秦某某系接待他的管理人员。
35.证人古某某的证言。证实古某某于2015年12月份在泸州龙悦国际养生会所办理会员卡银卡,并于当月做了一个与保健技师发生性关系的1288元的项目。
36.证人陈某乙的证言。证实陈某乙是蝶倾城会所的足浴技师,2016年1月19日到龙悦国际会所加班。陈某乙听客人说过龙悦国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应该包括胸推和口交。
37.证人汤某某的证言。证实汤某某是龙悦国际会所的足浴技师,平时是总监吴某乙管她们。店里他们说胸推是XT,口暴是KB,手推是ST。汤某某听说过一个柔情似水的项目,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有个技师88号经常到她们宿舍吹头发,有时会给她们讲。有时候洗脚的顾客也会给汤某某讲。保健技师汤某某只知道3个,工号是88号、66号和55号。
38.证人程某某的证言。证实程某某于2015年12月1日在龙悦国际上班,负责给客人洗脚。职务最大的主管是吴某乙,他负责整个会所的日常管理,然后是冯某某主管,负责给程某某等排班。负责接待的有吴某乙、秦某某、吴某丁,剩下就是技师、保洁员。程某某在大家闲聊的时候听说单位有900多元套餐项目,就是手推、胸推之类的。
39.证人刘某丙的证言。证实龙悦国际的场所是他所有的,每个月10万元的租金,他和龙悦国际吴某甲签的协议是十年。龙悦国际前身是赛江南,因为管理费过高,就重新加盟了北京一家公司龙悦国际来管理。
40.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2016年2月至5月,李某丙等因嫖娼、张某甲等因卖淫被行政处罚的事实。
41.调取证据通知书、终端编号20449464的POS机刷卡记录、消费流水情况及清单、调取证据清单、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牡丹灵通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查询信用卡明细。证实刘某乙等会员在龙悦国际充卡消费、色情服务技师在龙悦国际领取工资相关情况的事实。
42.龙悦国际SPA会所消费单、充值收据、售卡收据、中国银联签购单、正式账单。证实2016年1月19日当晚有客人充卡消费、秦某某为其安排了两个柔情似水色情项目的事实。
43.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清单、情况说明、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开业申请书、王某乙身份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证明龙悦国际相关工商信息。
44.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清单、泸州龙悦国际SPA养生技术合同书、证人高某某的证言。证明吴某甲与北京华信龙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由北京公司负责技术指导,泸州龙悦自主经营的事实。
45.顾问办卡登记表、顾客批次登记表。证实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1月19日,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胡某某等人共安排色情服务项目200余次,其中“柔情似水”项目(卖淫服务)共117次等情况。
46.现场勘验笔录、扣押清单附指认报警器图片,证实龙悦国际养生会所存在故意逃避公安检查的事实。
47.提取笔录及被告人吴某乙、被告人刘某甲与胡某某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证实胡某某向吴某甲汇报公安机关检查,以及龙悦国际的色情服务项目价格、技师等情况。
48.扣押决定书、清单、请假条、笔记本,证实扣押请假条、笔记本等物品,及龙悦国际对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的情况。
49.到案情况说明、在逃人员信息、证人李某丁的证言。证明被告人吴某甲、刘某甲、杨某甲系主动到案、被告人吴某乙、秦某某系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李某甲系其父亲李某丁带领公安机关在其朋友处带走的相关事实。
50.被告人吴某甲的供述、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清单、检举信、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枪弹鉴定书、情况说明、询问笔录、讯问笔录。证实吴某甲于2017年1月6日向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举报钟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经鉴定,钟某某所持枪支均具备法定枪支致伤力,江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被告人吴某甲有立功的相关事实。
51.被告人吴某乙的供述、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监视居住决定书、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询问笔录、讯问笔录、情况说明、信息员接待谈话记录、警员信息查询。证实吴某乙于2017年3月13日向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南城派出所举报贩毒窝点,江阳区公安分局对蔡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立案侦查并对蔡某某采取强制措施。被告人吴某乙有立功的相关事实。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刘某甲在固定场所组织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明知被告人吴某甲等人在进行组织卖淫活动,仍为其提供帮助行为,其行为均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六名被告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本院依法予以采纳。本案中,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刘某甲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某甲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吴某乙、刘某甲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有立功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甲、李某甲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秦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当庭认罪、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甲、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吴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本案定性为容留卖淫罪、被告人吴某甲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刘某甲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刘某甲没有管理特色技师、只是管理后勤工作及在本案中起协助作用应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具有自首情节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吴某乙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吴某乙没有对特色技师进行管理、本案应定性为容留卖淫罪的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杨某甲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杨某甲只有介绍而并没有安排色情服务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某甲辩护人提出的李某甲没有安排色情服务的辩护意见;经庭审查明,从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可以看出,被告人吴某甲作为龙悦国际会所的最大股东,主观上明知该会所存在有组织性的卖淫活动,客观上具有聘请卖淫活动管理人员徐某某、吴某乙、刘某甲、胡某某,为卖淫女提供固定场所卖淫,利用报警器逃避公安机关检查、招聘卖淫女等具体组织行为;被告人吴某乙、刘某甲二人主观上明知自己在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客观上系卖淫女的管理人员,具有为卖淫女提供固定场所卖淫,对卖淫女上班时间和地点以及工资提成方式进行规范管理等行为,均构成了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秦某某、杨某甲、李某甲主观上明知自己是在协助他人进行有组织性的卖淫活动,客观上实施了帮助推销介绍卖淫项目和安排卖淫人员服务等帮助行为,均构成了协助组织卖淫罪;故对上述辩解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对被告人吴某甲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吴某甲有立功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吴某乙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吴某乙在案外检举他人犯罪,具有立功情节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杨某甲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杨某甲系初犯、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李某甲有自首情节、系初犯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依法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吴某甲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之前被羁押的36天,即被告人吴某甲的刑期从2017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刘某甲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之前被羁押的32天,即被告人刘某甲的刑期从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三、被告人吴某乙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之前被羁押的42天,即被告人吴某乙的刑期从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四、被告人秦某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五、被告人杨某甲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六、被告人李某甲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人员
审判长何猛
审判员郑余静
人民陪审员缪大林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书记员袁露倢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