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 离婚藏匿孩子不可取 母子相隔千里终团圆——纳某申请抚养权强制执行案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2-06 阅读次数:
制定机关: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女法官协会 中国女检察官协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2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团体规定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
案例十 离婚藏匿孩子不可取 母子相隔千里终团圆——纳某申请抚养权强制执行案
【基本案情】
纳某(女)与马某于2015年结婚,2017年生育一子忽某某。婚后马某常因家庭琐事对纳某大打出手,纳某于2020年4月诉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马某得知消息后,强行将5岁的忽某某带走,送至甘肃省白银市老家交由马某父母抚养。因马某不同意离婚且忽某某尚幼,一审未判离。2021年1月,纳某再次起诉,同年7月,康巴什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忽某某由纳某抚养。马某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9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终审判决文书生效后,马某拒不履行,并扬言如若申请强制执行,将采取极端手段。
2020年7月,纳某到妇联寻求帮助,鄂尔多斯市妇联安抚疏导纳某紧张焦虑的情绪,选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旁听一审、二审。面对马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僵局,帮助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次协调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共同商讨案件执行方案,联系马某工作地青海省西宁市妇联、马某父母生活地甘肃省白银市妇联协助开展纠纷化解工作。2021年11月,为有效推动执行工作,鄂尔多斯市妇联与康巴什区人民法院组成了联合工作组,决定跨省强制执行。12月初,联合工作组人员驱车1000多公里赶往青海省西宁市对马某开展了执行前的疏导调解工作,并于当日带着马某一同前往甘肃省白银市老家,在工作组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马某将儿子交给了纳某,分别590天之后,纳某终于与儿子团聚。
【典型意义】
近年来,抢夺、藏匿孩子、拒绝探视和抚养权执行难的案件增多,成为妇女维权的一个难点问题,也给孩子带来强烈的不安全感,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藏匿孩子、抚养权执行难的案件,地跨内蒙古、青海、甘肃三地,办案难度较大,且被执行人有极端心态和恐吓行为,不安定因素令人担忧。妇联组织切实充当起“娘家人”的角色,全程参与离婚诉讼案件处理,为孩子母亲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心理安抚工作,并积极对接审判机关受理孩子母亲申请抚养权强制执行的立案请求,推动组成联合工作组,积极配合法院跨省执行,最终母子团圆,给历时近两年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 专长:婚姻家庭、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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