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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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皖人社秘[2014]110号
【发布日期】 2014.04.10 【实施日期】 2014.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4〕110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公务员局,厅各单位:
现将《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4月10日
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目标,以提高制度建设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为重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发挥法制工作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有力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稳步发展。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全面梳理本单位行使的权力,编制权力目录和流程图,明确依据、条件、程序、岗位和人员等内容,杜绝清单外不受监督的权力。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既要公开权力目录、流程图、依据、岗位等基本信息,又要推动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不断适应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清理工作。上级机关决定取消的项目,应当对应取消,不得变相审批;上级机关决定下放的审批项目,要做好承接落实工作;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规范日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防止明转暗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优化流程,创新方式,提高效率。推行“阳光审批”,规范审批标准,公开审批项目名称、依据、实施机关、程序、条件、期限、收费等内容,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相关事项。
3.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厅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意见,严格执行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五项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作出前,要由法制工作机构对决策权限、过程和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范围、职责和工作规则,发挥其在重大决策中的法律参谋作用。2014年各地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二、不断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4.推动重点立法项目。根据《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积极做好《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修改)》起草、调研、修改等工作。启动《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修订)调研起草工作。规范立法工作程序,明确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机构的职责分工,合理把握立法进度,高效推动立法。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调查问卷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正确处理基层调研与全面分析、局部经验与改革大局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立法起草质量。
5.加强规范性文件基础管理。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摸清政策家底,着手建立政策法规库并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府法〔2013〕38号),杜绝有件不报、漏报、报备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文件提交部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前,要送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前置审查,文件印发前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规范性文件印发后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
6.分类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政策文件清理成果,集中开展劳动就业文件清理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度,积极做好本地区文件清理工作,保持政策上下统一。坚持文件清理和文件制定相结合原则,新文件制定时要对涉及同一事项的多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整合,防止政策打架。
7.加强政策研究。根据“改革推进年”活动安排,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重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制定年度调研计划,深入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调研和重大专题调研活动,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厅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专业特点,规范引导专家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提高政策研究水平,发挥专家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智力支持作用。
三、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8.加强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一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程序,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规范培训考试秩序,提高证件办理效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动情况,动态调整资格认证考试内容,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结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完善基础台账资料,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日常管理,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注销等手续。
9.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对部分市县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指导、规范行政行为。在权力清单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调查取证、决定等各环节程序,统一执法文书,完善告知、说明理由、听证等制度,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以及提起复议诉讼的权利。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扩大“两网化”管理覆盖面,推动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10.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制定出台全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坚持公正执法、过罚相当原则。作出行政处罚,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做到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受到大体相同的行政处罚,不得厚此薄彼、畸轻畸重。
四、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11.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复议听证、当事人查询资料、调查取证等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场所和设备。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申请一次性告知、行政复议应诉统计分析、听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提高行政复议答复质量,加强行政复议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12.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行政复议申请应收尽收,依法处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改进审理方式,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作出复议决定,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准确陈述事实,紧抓争议焦点,深入说理分析,提高当事人息讼服判的自觉性。加强对复议案件的总结归纳,召开行政争议案例评析会,分析争议产生的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13.主动做好被复议应诉工作。协调省高院,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协调合作机制,对一些重大政策法规或者共性问题,联合开展调研,形成统一意见,实现依法行政与依法审判的良性互动。积极落实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出庭应诉机制,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机构加强配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共同做好答辩(答复)、出庭、政策解答、上诉等工作。
14.完善争议解决衔接机制。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争议。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对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要抓住时机,主动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通过行政调解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应通过复议诉讼解决的问题,要引导当事人依照规定程序提出复议诉讼。进一步畅通拓宽信访渠道,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时就地解决来信来访。创新有效化解矛盾机制,通过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介入等方式,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5.加强依法行政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班内容,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加强人社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借助法制讲座、机关大讲堂、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平台,重点学习公共行政法律知识,深入学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人社专业法律知识。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案例研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培训职能,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在线考核。
16.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新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活动。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组织开展十项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劳动者、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行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宣传活动。
17.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集中力量编写人事人才、劳动就业政策法规百问百答,做到通俗易懂、群众明白、简明好用。组织编印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文件汇编,免费向各市、县发放。有效利用12333电话咨询、报纸、杂志等传统宣传平台,创新运用网站、政务微博等现代信息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六、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8.启动示范单位创建申报迎检工作。对照《省人社厅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任务分解落实表,全面总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情况,按要求开展申报迎检工作。各地要积极参与,主动向同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申报推荐,争创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附件
2014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十项法制活动”计划
序号
活动名称
实施时间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1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4-10月份
法规处
厅相关单位
2
重点推动《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修订工作
4-10月份
法规处
劳动关系处
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执法局、劳动人事仲裁院
3
着手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库
全年
法规处
厅各单位
4
开展劳动就业文件清理工作
全年
法规处
就业处、农民工处、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执法局、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人事仲裁院
5
会同省政府法制办举办一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
5-6月份
法规处
6
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对部分市县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
4-6月份
法规处
就业处、市场处、职业能力处、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执法局
7
制定出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
1-10月份
劳动监察执法局
法规处
8
建立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协调合作机制
全年
法规处
9
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在线考核
9-10月份
省公务员局培训监督处
人事处
10
组织编写人事人才和劳动就业政策百问百答
7-10月份
法规处
厅相关单位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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