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程立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12-14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400号
【发布日期】 2014.09.03 【实施日期】 2014.09.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程立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40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程立等3位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皖人保财险发〔2014〕166号)收悉。经审查,程立、李梅梅、周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程立、李梅梅、周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安徽保监局
2014年9月3日
【发布日期】 2014.09.03 【实施日期】 2014.09.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程立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40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程立等3位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皖人保财险发〔2014〕166号)收悉。经审查,程立、李梅梅、周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程立、李梅梅、周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安徽保监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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