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6-29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经信节能函[2015]210号
【发布日期】 2015.03.03 【实施日期】 2015.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环保综合规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通知
(皖经信节能函〔2015〕210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协会:
根据《关于在工业领域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皖经信节能〔2014〕111号)文件要求,我委将滚动实施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在全省组织申报2015年度“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节能环保生产企业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节能环保装备产品需列入国家相关鼓励推广目录;节能环保重点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服务公司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备案。申报表详见附件1-5。
二、申报方式
各地经信委、有关协会负责所属企业的申报、审查和推荐。符合条件均可申报,没有名额限制。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各一份报送我委(节能处),同时报送电子稿。申报表可从我委网站(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
三、工作要求
“五个一百”对推动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是2015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协会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联系人:赵德;联系电话:0551-62871700;邮箱:jieneng@aheic.gov.cn。
附件:1.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生产企业申报表
2.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申报表
3.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装备产品申报表
4.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重点项目申报表
5.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服务公司申报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发布日期】 2015.03.03 【实施日期】 2015.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环保综合规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通知
(皖经信节能函〔2015〕210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协会:
根据《关于在工业领域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皖经信节能〔2014〕111号)文件要求,我委将滚动实施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在全省组织申报2015年度“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节能环保生产企业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节能环保装备产品需列入国家相关鼓励推广目录;节能环保重点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服务公司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备案。申报表详见附件1-5。
二、申报方式
各地经信委、有关协会负责所属企业的申报、审查和推荐。符合条件均可申报,没有名额限制。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各一份报送我委(节能处),同时报送电子稿。申报表可从我委网站(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
三、工作要求
“五个一百”对推动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是2015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协会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联系人:赵德;联系电话:0551-62871700;邮箱:jieneng@aheic.gov.cn。
附件:1.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生产企业申报表
2.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申报表
3.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装备产品申报表
4.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重点项目申报表
5.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服务公司申报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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