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安庆市设立迎江区滨江街道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6-02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民政厅 【发文字号】 皖民地函[2015]207号
【发布日期】 2015.06.12 【实施日期】 2015.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安庆市设立迎江区滨江街道的批复
(皖民地函〔2015〕207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迎江区滨江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宜政报〔2015〕1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迎江区建设路街道,将原建设路街道的大南门、南水、建新、钱牌4个社区划归宜城路街道管辖。
二、同意设立滨江街道,将龙狮桥乡碧桂园社区和老峰镇的马窝、西湖2个社区划归滨江街道管辖。滨江街道办事处驻华中东路199号。
调整后,迎江区辖宜城路街道、人民路街道、孝肃路街道、华中路街道、新河路街道、滨江街道和老峰镇、新洲乡、长风乡、龙狮桥乡;滨江街道辖碧桂园社区、马窝社区和西湖社区。
请你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各类机构,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
安徽省民政厅
2015年6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5.06.12 【实施日期】 2015.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安庆市设立迎江区滨江街道的批复
(皖民地函〔2015〕207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迎江区滨江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宜政报〔2015〕1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迎江区建设路街道,将原建设路街道的大南门、南水、建新、钱牌4个社区划归宜城路街道管辖。
二、同意设立滨江街道,将龙狮桥乡碧桂园社区和老峰镇的马窝、西湖2个社区划归滨江街道管辖。滨江街道办事处驻华中东路199号。
调整后,迎江区辖宜城路街道、人民路街道、孝肃路街道、华中路街道、新河路街道、滨江街道和老峰镇、新洲乡、长风乡、龙狮桥乡;滨江街道辖碧桂园社区、马窝社区和西湖社区。
请你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各类机构,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
安徽省民政厅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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