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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合肥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1-25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行费[2001]156号
【发布日期】 2001.07.11 【实施日期】 2001.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发票管理,财政

合肥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普通
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合价行费[2001]156号)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增加收费项目及调整部分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合地税[2001]212号)悉。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监察厅、纠风办、个私领导小组办公室皖价费字(2000)447号文件“税务发票、增值税发票工本费委托地市物价、财政部门核发”的规定,通过成本核算,研究决定:部分普通发票因增加联数成本增大,工本费标准调整如下(见附表),收费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
  本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附:部分普通发票收费标准明细表
二00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名称      │ 规格  │每本份数│原收费│现收费│   备注   │
├─────────────┼─────┼────┼───┼───┼───────┤
│复卷式发票        │5.7*12.7cm│100   │8.00 │8.00 │压感防伪水印纸│
├─────────────┼─────┼────┼───┼───┼───────┤
│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 │六联32k  │25   │5.00 │5.50 │防伪水印纸  │
├─────────────┼─────┼────┼───┼───┼───────┤
│安徽省公路运输货运统一发票│六联30k  │25   │6.50 │7.00 │防伪水印纸  │
├─────────────┼─────┼────┼───┼───┼───────┤
│安徽省水路运输业统一发票 │五联30k  │25   │5.50 │6.00 │防伪水印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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