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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2-15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卫党[2005]299号
【发布日期】 2005.09.12 【实施日期】 2005.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
(卫党〔2005〕299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加强卫生局机关效能建设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和“真情对待群众、激情推进工作”,是打造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法制型、信用型机关的有效措施,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97号)的要求,制定我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推进诚信建设,围绕“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一主题,全面加强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卫生形象,切实做到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和实现合肥“两个率先”目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一)工作对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工作内容: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评议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主题展开。其主要内容为:行政作为情况;行政效率情况;政务公开情况;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效率情况、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涉企检查报批制);依法行政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执行情况,电子政务建设和社会应用服务能力情况;信访投诉办理情况;廉洁从政情况。

  三、工作重点

  1、建立完善八项办事制度。

  (1)岗位责任制:指按照“三定”方案确定卫生局总体职能,机关处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的制度,并在局网站上对外公布。此项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落实,办公室配合。

  (2)AB岗工作制:指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期间,有明确的备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制度。此项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落实。

  (3)服务承诺制:指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特别是局窗口部门就实施政务公开内容作出承诺的制度。各窗口部门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服务质量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承诺和投诉电话,并通过网站对外公布。此项工作由业务受理处牵头,办公室配合并组织实施。

  (4)限时办结制: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的制度。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相关处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一般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后,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此项工作由业务受理处牵头负责,监督处配合,进一步完善我局限时办结制。

  (5)否定报备制: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实行登记备案、请示报告的制度。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建立健全否定报备制,报送局业务受理处,建立合肥市卫生局否定报告备报制度,并对外公布。

  (6)首问责任制: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确保落实到位。

  (7)一次性告知制:指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办人提出咨询或提请办理,以及所带材料不符合规定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或需要补充的材料。业务受理处要在窗口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张贴、印制办事指南,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8)涉企检查报批制:指对企业检查实行领导负责制,进入企业检查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并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方式及时限。此项工作由监督处负责落实,有关业务处室、单位对涉企的检查,特别是对规模较大企业、外资企业进行综合性检查,应制定检查申请表,报局监督处设审核后,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以上“八项制度”,由各责任处室制定和完善,9月25日前报局效能建设办公室汇总,于9月底报市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

  2、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卫生局制定的“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认真抓好医院基础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监管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坚持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等医疗信息定期发布和公示制度,引导群众选择就医;二要继续严把“准入关”。对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大型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应用等医疗服务要素,严格实行准入制度;三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加大督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行医;四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中心”,以“医院管理年”为载体,认真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和“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示范窗口”的创建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3、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市有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乱收费、滥检查,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特别是对收受 “回扣”、“红包”的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是查处工作人员中不依法办事、不按照政策办事的行为,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事公务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都要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

  4、规范服务,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要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要大力精简文件、控制会议,把精力集中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上。要进一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着力解决基层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端正态度,尊重基层、尊重群众,无论是出台政策,还是实施改革,都要深入基层,主动征求意见。要大力提倡文明用语、文明办公、文明执法,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办文、办事限时制。要继续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方法与步骤

  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从2005年8月底开始到2005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章建制,宣传教育(2005年8月25日至9月30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卫生局机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包括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涉企检查报批制等8个方面内容的规范性管理制度,并张榜公布。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干部的行政效能建设意识。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落实整改(200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敞开大门,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意见,查找问题。

  1、广开言路,征集意见。在省市卫生单位及市相关部门中,发放《征集提高行政效能合理化建议表》,召开座谈会,征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合理化建议。

  2、敞开大门,走出机关。由局领导带队,组织若干调研组,围绕加快卫生改革和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如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等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调研,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

  3、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电子邮件地址,建立健全听取意见的网络,畅通意见征集的渠道。

  4查找不足和差距,各处室、各单位从全市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

  1、对座谈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2、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在市卫生系统树立“三种作风”(创新奉献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执行“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模范遵守“五条禁令”(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严禁以权谋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加强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认真修订服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

  3、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根据国家、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加强医德医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等措施来加大行风整治力度,并在效能建设中边整边改,努力使我市的卫生行风有一个根本好转。

  第三阶段:评估总结,巩固提高。(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局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进一步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立起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等。

  五、工作措施

  1、抓好制度建设。要根据合法合理、精简效能、权责统一、系统完整、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原则,按照从严治政、执政为民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和业务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建立投诉机制。根据《合肥市政风建设投诉管理崭行规定》(合政办〔2001〕19号)精神,在局机关内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即2637711、2637717,由办公室、监察室负责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登记与摘录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开展阶段性工作检查。局行政效能办公室要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点,对每个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开展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进行现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农村、企业,现场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现场评议监督。三是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对重大执法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参与,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执法过程重点环节的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对单位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评议。

  4、严格责任追究。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导致责任范围内发生损害投资环境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工作的领导,成立合肥市卫生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社新;

  副组长:胡国春、寒 阳、陈守春、李邦国;

  成 员:汪 胜、马丛河、余良晴、陈尚好、许晓波、曹 静、吴跃东、纪 律、吴晓红、方建东、李康岚、李春水、李伟康、任春青、汪百鸣、马尔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

  办公室主任:李邦国;

  办公室副主任:汪 胜、余良晴、陈尚好;

  成 员:曹 静、徐斌、汪家军、刘可可、卫修海、贾皓旻;

  宣传组组长:许晓波

  成 员:由有关新闻单位和市属负责宣传人员参加。

  七、工作要求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工作,要围绕创建服务型机关和学习型机关,针对我局提高效能建设的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在“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要做到“五个结合”:坚持加强思想建设与推进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坚持抓机关作风建设与抓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相结合;坚持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反腐倡廉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活动相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开展“创优质服务,满意在卫生”主题活动相结合。同时,要做到“五个贯穿始终”: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把落实整改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把检查监督贯穿始终,把效能建设活动与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有机结合,以效能建设活动促进各项卫生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卫生事业向前发展,为保障全市人民健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任务分解表 (略)

  2、“八项制度”内容(略)

  3、《合肥市政风建设投诉管理暂行规定》(略)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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