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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合肥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1-1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 2007.05.18
【实施日期】 2007.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中医管理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我市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现将《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对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关医疗机构及广大医务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

  二、有关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组织学习《实施细则》。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订并落实各部门、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加强对医院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关键操作的感染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以确保《实施细则》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附: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略)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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