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合肥市农委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1-1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07]83号
【发布日期】 2007.05.22 【实施日期】 2007.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合肥市农委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合农〔2007〕83号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现将我委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开展“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结合近期出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培训学习工作.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的关键时节,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竞赛;举办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邀请农业专家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
二、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定,维护政策和法制的统一。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市政府备案审查。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及时修改与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内容,维护法制的统一和相关政策规定之间的协调。
三、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委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办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实现网上审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五、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行政执法证据材料、行政监督记录、执法文书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对执法案卷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统一组织本系统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核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查工作。
七、认真开展行政复议,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
八、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力度。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九、依法化解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按照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程序。加大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做好农民负担案件的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十、加强农业执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同时,重点在春秋农业生产关键时期,突出抓好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配件等为重点的农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对坑农害农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管理正规化、手段现代化。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发布日期】 2007.05.22 【实施日期】 2007.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合肥市农委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合农〔2007〕83号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现将我委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开展“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结合近期出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培训学习工作.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的关键时节,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竞赛;举办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邀请农业专家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
二、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定,维护政策和法制的统一。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市政府备案审查。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及时修改与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内容,维护法制的统一和相关政策规定之间的协调。
三、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委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办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实现网上审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五、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行政执法证据材料、行政监督记录、执法文书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对执法案卷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统一组织本系统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核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查工作。
七、认真开展行政复议,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
八、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力度。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九、依法化解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按照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程序。加大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做好农民负担案件的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十、加强农业执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同时,重点在春秋农业生产关键时期,突出抓好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配件等为重点的农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对坑农害农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管理正规化、手段现代化。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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