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07年)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1-01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医改[2007]5号
【发布日期】 2007.08.10 【实施日期】 2007.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合医改[2007]5号)

各县、区劳动保障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采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指纹信息,建立养老金领取指纹认证管理系统,实现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信息化、自动化,对于进一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更好的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对于进一步防止养老金冒领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安全,对于进一步扩大金保工程建设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做好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原则

  (一)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实施的原则。具体的指纹采集和今后的比对认证,主要由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负责,退休人员在所在社区就近办理指纹采集和比对认证事宜。指纹采集的应用程序建设和有关设备的采购、安装,由市本级负责。

  (二)分步骤积极稳妥实施的原则。从今年9月份开始,到2008年6月底,全面完成居住在城区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2008年下半年起,做好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适时启动市属三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市本级新增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由市退管机构负责。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8月下旬,召开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培训和采集。采集设备集中使用,各区(开发区)依次开展指纹采集工作。在启动采集工作时,对区、街道、社居委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指纹认证系统的功能、特点、安装、维护、操作、数据的上传下载,以及如何保证指纹采集质量、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培训由市局牵头,各区具体落实。指纹采集工作的进度安排是:

  2007年9月-10月:包河区、高新开发区

  2007年11月-2008年2月:瑶海区、新站开发区

  2008年3月-4月:蜀山区

  2008年4月-6月:庐阳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协调指导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和退管工作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指纹认证管理系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所面临的任务和难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有关组织,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各区要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谋划,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进度安排,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和退管工作机构要经常性的深入街道、社区做好指导,要妥善做好指纹采集设备的管理和调度,要及时报告指纹采集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基层的采集点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有序、平稳实施;要核准退休人员的身份,准确采集指纹;要多利用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等时机进行指纹采集,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认真做好对老同志的服务工作,对于行动不便和卧床不起的老同志要上门办理有关事宜。

  (三)做好解释。市局将编印致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一封信,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解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退管工作机构要利用各类媒体和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途径,对指纹采集工作进行必要的宣传解释,争取广大退休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确保顺利推进。要充分发挥退管工作平台的作用,认真做好老同志们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讲清楚建立指纹认证系统的必要性,讲清楚实施指纹采集和认证事关他们的切身利益,使他们自觉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日

上一篇:(2007年)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下一篇:(2007年)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