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0-09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办[2008]17号
【发布日期】 2008.04.07 【实施日期】 2008.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奖惩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合办〔2008〕17号 )
2007年,全市上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建设。全市各级党委督查工作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督查工作,积极推动“查细节、摆问题、找原因、补措施、创实效”活动,为推进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的考核办法(试行)》(厅〔2007〕10号),经综合考评,决定对3个先进单位、1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开拓创新,推动督查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各级党委督查部门和全体督查工作者,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真督实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协助党委谋全局、抓落实,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7年度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
肥西县委督查室
包河区委督查室
长丰县委督查室
2007年度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
鲁贤兵(肥西县委办公室)
郑庆国(长丰县委办公室)
陈先锋(肥东县委办公室)
吴成兵(包河区委办公室)
项 红(瑶海区委办公室)
牛 淼(庐阳区委办公室)
吴敏兴(蜀山区委办公室)
周德瑾(市经委)
高国忠(市国土局)
陶景平(市规划局)
詹向明(市重点局)
庞 庆(市环保局)
刘庆桥(市公安局)
闫 宏(市民政局)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发布日期】 2008.04.07 【实施日期】 2008.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奖惩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合办〔2008〕17号 )
2007年,全市上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建设。全市各级党委督查工作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督查工作,积极推动“查细节、摆问题、找原因、补措施、创实效”活动,为推进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的考核办法(试行)》(厅〔2007〕10号),经综合考评,决定对3个先进单位、1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开拓创新,推动督查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各级党委督查部门和全体督查工作者,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真督实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协助党委谋全局、抓落实,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7年度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
肥西县委督查室
包河区委督查室
长丰县委督查室
2007年度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
鲁贤兵(肥西县委办公室)
郑庆国(长丰县委办公室)
陈先锋(肥东县委办公室)
吴成兵(包河区委办公室)
项 红(瑶海区委办公室)
牛 淼(庐阳区委办公室)
吴敏兴(蜀山区委办公室)
周德瑾(市经委)
高国忠(市国土局)
陶景平(市规划局)
詹向明(市重点局)
庞 庆(市环保局)
刘庆桥(市公安局)
闫 宏(市民政局)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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