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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共合肥市委批转团市委《关于召开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10-09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08]9号
【发布日期】 2008.04.03 【实施日期】 2008.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文处理

中共合肥市委批转团市委《关于召开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的通知
(合发〔2008〕9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团市委《关于召开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已经市委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共青团建设,全面推动今后几年全市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切实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合肥市委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关于召开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市委:

  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2002年12月胜利召开。五年来,在市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合肥团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突出“加强青年学习、引导青年参与、促进青年发展、做好青年事务、巩固青年组织”五条工作主线,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推进 “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实现合肥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及时总结五年来我市共青团工作,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在加快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召开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时间

  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拟于2008年6月份召开,正式会期4天。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省十二次团代会精神,实事求是地回顾和总结市十二次团代会以来我市共青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讨论确定未来五年全市团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大会闭幕后即召开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及书记、副书记。

  三、会议规模

  根据《团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团的组织现状及团员数量,拟定出席市第十三次团代会的正式代表400名左右。

  四、代表条件、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正式代表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担任团内职务的中共党员(含少先队工作者)。

  2、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3、积极参加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和其他团的活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成绩。

  4、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团员青年的能力,能以对团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二)代表构成

  根据我市团员的分布情况以及代表构成的广泛性来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代表由各条战线的优秀团员代表、先进集体代表、团的专(兼)职干部代表和少先队工作者代表构成。代表中团的专职干部拟占4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代表拟占60%左右。中共党员不超过60%,女代表不低于25%。同时兼顾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港澳台籍代表和爱国人士子女代表。代表平均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三)代表产生办法

  出席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选举产生,由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酝酿,提出多于20%差额数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经报请同级党组织和团市委同意后,再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要严格把关,在推荐、选举代表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慎重、稳妥地做好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四、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人员组成方案

  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拟由55人组成,其中委员37人,候补委员18人,拟设常委11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不限于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根据《团章》规定,常委会为工作班子,由团的专职干部组成。

  五、加强对团代会筹备工作的领导

  1、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共青团合肥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工作人员以团市委机关现有人员为主,不足人员从基层抽调。

  2、切实做好代表选举产生工作。全市届满或即将届满的各级团组织要层层召开团代会,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并选举产生市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暂不宜召开团代会的,要召开团员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进行代表选举工作。

  3、进一步优化基层团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团组织的领导,积极落实党建带团建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好团组织长期不换届、无专人负责,团干部年龄老化、待遇不落实、长期以副代正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团的领导班子,选配好团委正、副书记。对于已超过任职年龄要求的老团干要切实做好转岗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以迎接市第十三次团代会召开为契机,切实加强基层团的组织建设,为大会召开做好思想和组织准备。

  4、做好广泛宣传工作。为做好宣传工作,请市委宣传部大力支持,联系合肥晚报社、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及时报道大会盛况,宣传我市各条战线优秀团员青年的典型事迹。

  5、落实好会议经费。大会所需经费,按规定由团市委编报预算,请市财政局核拨。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转。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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