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12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办理八种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2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

发文日期2012年02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2年02月27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2012年2月27日)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确保全省财产犯罪案件的量刑均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的实际情况,现对我省办理八种财产犯罪件数额认定标准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二、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二千元;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十万元。


三、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五千元;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五万元;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五十万元。


四、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

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一千元;

2.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3.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八万元


五、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

1.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2.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起点为十万元。


六、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

1.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三万元;

2.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为一万元;

4.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十万元。


七、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三千元;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三万元;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二十万元。


八、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1.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五千元;

2.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五万。


上一篇:(2006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

下一篇:(2013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