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震情监视和跟踪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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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合肥市地震局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震〔2017〕38号
施行日期2017年06月12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机关各处室,市地震监测中心:
根据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震情监视和跟踪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肥东县近期发生的2.1级和1.3级地震,为做好未来一段时间全市监测预报和震情应对,确保震情监视和跟踪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地震监测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震情监视和跟踪工作机制,压实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震情监视信息网络安全和地震数据传输管理,确保台站监测的正常、高效和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台站和宏观观测网点的管理,提高地震观测质量和监测设备运行率,确保监测仪器的正常运转和观测数据的及时报送。市地震监测中心要落实震情值班制度,做好监测数据的产出和服务工作,及时发布震情信息。
二、 加强震情分析会商
要加强与六安、淮南等周边市局、省局在肥地震台站的震情数据和资料共享,促进联动会商水平的提高。加快完善市局台站会商机制改革方案,认真做好震情分析会商研判。安排专人负责地震会商工作,定期开展周、月、半年和年度会商,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震情,及时召开震情分析紧急会商会及时报送会商意见。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抓紧组织核实,必要时邀请省局专家现场核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部门和市监测中心要加强分析处理各类观测数据,共同做好震情会商工作。
三、 加强地震应急准备
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地震事件各种准备工作,确保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实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突发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水平。加强与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队伍联系,确保在一旦发生有影响的地震事件后,能够及时响应和有效应对。要定期对应急装备、物资、车辆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出现震情后能够积极稳妥应对。同时要积极指导各地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四、 加强震情应对引导
加大防震减灾工作宣传力度,高度重视地震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妥善处理好震情报道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网页、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做好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防范各类地震传言的发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突发事件的宣传和应对,要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及时平息地震谣传,避免产生不当社会影响。
合肥市地震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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