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4〕308号1人颁发律师执业证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9-20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4〕30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朱 敏:
你向本机关提出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合肥市
朱敏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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