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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2024〕188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5-24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4〕18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徽杰律师事务所、安徽安能律师事务所、安徽秉度律师事务所、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徽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方东变更为丁正校;

安徽安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王其炳变更为严正祺;

安徽秉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陶厚清变更为黄卉;

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胡喆变更为高凯。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4日

抄送:合肥市、六安市、宣城市、宿松县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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