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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5-06-01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1.08.25
【实施日期】 2011.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第二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合肥市律师协会定于8月28日(星期日)组织开展第二批实习律师面试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1年8月28日上午9点。

  二、面试地点

  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二楼(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市委办公楼>)。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所接此通知后及时告之,确保本所面试人员准时参加。

  2.参加面试的实习律师持本人实习证准时参加,并遵守考核有关规定。

  四、第二批面试人员名单

  蔡荣凤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陈立霞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程华年   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

  戴学东   安徽中鼎律师事务所

  郭  玉   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

  金  勇   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

  李  艳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刘兆芳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沈源源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苏黎明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檀倩芳   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

  王代德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王继斌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王明清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王文昌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杨  勇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郭瀚昭   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黄  奥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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