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皖司许〔2022〕52号律师事务所变更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3-02-20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2〕52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京浩天信和(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名称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北京浩天信和(合肥)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浩天(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2月13日


上一篇:皖司许〔2023〕48号设立安徽扶光律...

下一篇:皖司许〔2023〕54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