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1〕第342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1-09-05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1〕第342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负责人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上海正源(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琮变更为梁伟。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8月6日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