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皖司许决字〔2020〕第134号设立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0-07-13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134号

北京亿达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所的该项申请符合分所设立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6月3日

抄送:合肥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上一篇:皖司许决字〔2020〕第132号设立安徽...

下一篇:皖司许决字〔2020〕第136号设立安徽...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