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2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基层群众就医流程,取消省级医院转诊转院证明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设置规划和布局建设为抓手,以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推动形成科学分级诊疗格局。截至2023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达到52%,全国双向转诊人次3032万,同比增长9.7%,其中上转1560万人次,较2022年下降4.4%,下转1472万人次,同比增长29.9%,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不断健全。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取消转诊证明。双向转诊是构建分级诊疗的重要一环,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我委会同国家医保局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设计,指导各地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国家卫生健康委未就“群众到省级医院就诊开具转诊证明”作出有关规定。据了解,部分省份和地区为减少异地就医,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出台地方转诊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如2024年3月,广东省肇庆市医保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支付比例相应降低。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国家医保局,加强政策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服务提供和就医流程,方便群众就医。
(二)关于完善医保政策。近年来,国家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抢救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并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同时,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办理渠道,异地就医备案实现“跨省通办”,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度。
(三)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我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提出的“以基层为重点”的要求,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持续深化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重点,指导各地整合优化县域医共体资源布局。强化城市支援农村等工作,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帮扶机制,通过加强人员派驻,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能力建设。2018年以来,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指导基层机构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及CT等设备以及救护车配备,增强基层服务硬实力。截至2023年底,全国超过2.7万个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标准,占比超过80%。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动各地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并落实编制保障政策,支持大学生村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20年以来累计招聘9000余名大专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服务。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近50万人,基层人才队伍能力水平持续提高。四是推动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2023年,协调财政部安排补助资金4.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228个乡镇卫生院加强设施设备配置和提档升级,提高临床诊疗能力;安排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30.5亿元,其中30%用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202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94元,新增经费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儿童的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发展;拟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中部地区200个乡镇卫生院建设。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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