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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凉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静宁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0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凉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平金监行许〔2024〕5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静宁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甘发〔2024〕93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静宁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成纪路宏达嘉苑2幢1层商铺104室、105室、106室,2层商铺204室、205室和206室"变更为“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人民法院临街1幢2层商铺3室"。

二、 请你公司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凉监管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公告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相关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凉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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