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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4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35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姜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高效农机评价机制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建立农机行业系统的高效农机评价机制。农业农村部积极探索高效农机评价机制,扎实推进农机产品先进性评价相关标准和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涉及农机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评价内容。二是关于从农机补贴等方面向高效农机给予重点倾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优机优补”政策,对采用动力换挡、动力换向、CVT等新技术的产品给予累加补贴。积极开展优机优补等工作,2023年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粮油等作物高性能播种机优机优补。《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进一步部署实施优机优补,可按有关规定适当提高部分重点机具补贴标准;明确因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重大战略需要、农业生产急需适用等情况,可按有关规定实施累加补贴。三是关于对有自主研发、制造和试验检测能力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通过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建设“一大一小”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实施农机专项等政策举措,动员和遴选企业及科研力量,加快先进适用短板机具的研发制造、熟化定型和推广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指导各地实施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进一步探索高效农机评价机制,深入推进优机优补,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熟化定型和推广应用进程,助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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