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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8-2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1年12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1〕175号

施行日期2001年12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怀柔县设立怀柔区的请示》(京政文[2001]34号)收悉。同意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以原怀柔县的行政区域为怀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怀柔镇。

怀柔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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