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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海关关于饲料添加剂所用部分氨基酸产品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7-1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0年11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海关公告

施行日期2000年11月0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2000年11月8日由各地海关对外公布

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对作“饲料添加剂”用的下列氨基酸产品,凡于2000年11月15日以后(含当日)申报进口的,应按17%的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序号 税号 商品名称

1 2934000 蛋氨酸

2 29224110 赖氨酸

3 29224190 赖氨酸盐及其酯

4 29224910 苏氨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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