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关于调整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7-1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8年01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学位〔2008〕6号
施行日期2008年01月0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经研究,现将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 杨士秋同志(人事部副部长)担任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尹蔚民同志不再担任。
二、 傅兴国同志(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长)担任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家林同志不再担任。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