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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6-0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函〔2022〕66号

施行日期2022年09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武汉)核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先楚核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帝国屏蔽电泵有限公司、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北方安特优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武汉)核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阀门一厂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帝国屏蔽电泵有限公司、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北方安特优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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