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89年)国务院关于广东、河北两省建立渔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4-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9年05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9〕30号

施行日期1989年05月0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广东、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建立渔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和河北省黄骅县建立渔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验区。试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与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和农业部联系。

国务院

一九八九年五月六日


上一篇:(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南...

下一篇:(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危...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