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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部关于设立司法鉴定管理局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2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6年10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通〔2006〕65号

施行日期2006年10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司法部设立司法鉴定管理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78号),司法部设立司法鉴定管理局。现将该局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设置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

2.负责起草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

3.研究拟订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规范;

4.指导和监督地方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有关司法鉴定的宣传、理论研究和技术交流合作;

6.指导司法鉴定技术研发和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实施工作;

7.承办指导司法鉴定协会的具体工作。


二、 机构编制

司法鉴定管理局定编11人。司局领导职数2名。下设3个处:综合处、管理处、监督处,每处定编3人。

为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的组织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抓紧建立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规范管理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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